安徽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本月出台 鼓励民间创办运营

2013年07月17日 00:00   来源:新安晚报   

  本月出台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今年新增6000多张社区养老床位……今年4月份,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公布的30件重点督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中,“关于社会养老问题”的建议占了14件。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这14件建议主要涉及民办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三个方面,其中,有关社区养老的建议就占了8件。

  >>>关键词:民办养老

  本月将有“办法”管

  建议摘要:规范民办养老机构,严格落实机构准入和随查跟踪制度;进行资金、政策等扶持,形成示范效应……

  答复情况:“对于规范民办养老机构,我们即将出台《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安徽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省民政厅福慈处副处长张振粤告诉记者,目前,这两个“办法”如果进展顺利,本月就能颁布实施了。

  据了解,根据《安徽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我省将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还可以采取公建民营、公办民营、购买服务等形式,改制、改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关键词:居家养老

  机关活动室对外开放

  建议摘要:下大力气解决居家养老,实行智能化社区;加大投入建设老年公寓,实行集中式养老……

  答复情况:在我省的许多地方,常会有“老少家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这些养老资源比较分散,我们将对不同部门的职能和不同设施的功能进行整合,然后向老年人提供服务。”

  张振粤解释说,以一些机关单位的老干部活动室为例,今后可以向社会开放,让周边的老年人享受到服务。

  >>>关键词:社区养老

  全省新建6000余床位

  建议摘要:建立社区养老服务制度;所需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可由社区管理委员会聘请,服务人员的培训费和工资均由政府负担……

  答复情况:“为了发展社区养老,今年,省民政厅确定了10万多平方米、6000多张床位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张振粤表示,目前任务已经分配到全省各地了,今年必须完成。

  “以合肥为例,今年的建设任务是1.3万平方米、近400张床位。”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社区都可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使用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的场地才适合建设,并尽量安排在居民小区内,以方便老人。”张振粤说。(夏峰琳、姚一鸣)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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