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再推五优待鼓励大学生入伍 服役时间可算工龄

2013年07月17日 08:42   来源:东南网   
    每年公务员招考,安排10%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福建省征兵办昨日消息,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在原有优待措施(详见:福建:高校毕业生参军可直接提干)的基础上,省政府再次制定5条优待措施,保障今年征兵工作任务的完成。

    据了解,从今年起,我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时间安排为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

    服役时间可算工龄

    每年安排全省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士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5分、8分。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在校大学生士兵毕业2年内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入伍后可保留学籍

    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就读。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

    创业可享税收优惠

    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每年组织专场招聘

    省和设区市根据实际需要,每年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企业专场招聘会。

    将获一次性奖励金

    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按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原则上1天)累计计算天数,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补贴。对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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