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征兵由冬季改为夏秋季 普通高校学生入伍补偿学费

2013年07月18日 08:18   来源:新华网   

  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为使市民及时了解调整征兵时间后的相关政策,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军营,市征兵办公室主任、重庆警备区参谋长邵荣德昨日接受了商报记者采访,就今年征兵工作政策作了解读。

  政策调整

  主城九区原则上不征集初中生

  问:今年征兵时间有哪些调整变化?

  答: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部署,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由冬季的11月1日开始征兵、12月1日批准入伍、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征兵结束,调整为夏秋季的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问:今年征兵政策做了哪些相应调整?

  答:一是制定完善大学生入伍相关政策。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适当增加高校集中地区征兵任务。三是减少初中生征集数量。重庆主城九区所属街道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各区县初中生征集数量要比往年减少。

  征集对象

  正在高校就读也可报名入伍

  问:今年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今年新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问:今年新兵征集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优惠政策

  高校学生入伍将补偿学费

  问: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报名应征吗?

  答: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问: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应征中,享受“三优先”。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服役中,享受“两优待”。一是补偿学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是直接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服役满1年半,表现优秀的,可选拔为军官。退役后,享受“四优惠”。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

  问: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有何规定?

  答: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退役安置

  创业3年内限额减免相关税费

  问:我市退役士兵优抚、安置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从2012年起,重庆市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每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8000元/年,并适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调整。在安置政策方面,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属烈士子女的士兵退出现役后,属于安置政策改革后符合安排工作的安置对象,由安置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安排工作,保障其第一次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时,发给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限额减免相关税费,并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创办微型企业的,可享受财政、税收、融资担保、行政规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并在注册资本构成上放宽条件。

  适龄青年应征程序

  1 7月底前,适龄青年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报名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经兵役机关网上确认为预征对象后,自行上网打印《预征对象登记表》,征兵开始后持该表参加实地应征。

  2 8月初,应征公民按兵役机关通知的时间到指定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

  3 8月中下旬,兵役机关对体格检查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4 8月下旬起,兵役机关对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进行预定兵,经公示后批准入伍。

  注:今年我市女兵仍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6月20日至8月5日18时前,适龄女青年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应征(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商报记者 杨圣泉 罗永攀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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