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和任务分工。
意见明确: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对拟上市龙头企业的辅导,成功上市的给予奖励。鼓励条件成熟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发展产业联盟,对合作紧密、带动力强、成效突出的产业联盟给予重点扶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龙头企业推进高标准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带动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生产规模化水平。结合小城镇发展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在全省粮油、果蔬、茶叶、畜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大县建设30—50个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扩大鲜果、果汁、小杂粮等优势产业出口规模。对于龙头企业出口优势农产品,根据出口农产品类别,按年度直接出口额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直营店、配送中心,大力推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支持龙头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对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驰名)商标等称号的龙头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