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覆盖近6万个企业

2013年07月19日 17:37   来源:吉林日报   张茁

  “在这里工作觉得很舒心,也很开心,公司大事小情对我们职工从来不隐瞒,我们觉得自己在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上得到了保障。”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54岁的老职工彭振忠激动地说。近年来,吉林省工会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职工双赢。5年来,全省已建立工会实行职代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42692个,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1487个,覆盖企业58060个;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企事业单位42496个。

  我省各级工会始终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开展,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双赢。为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我省各级工会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体制共建、成果共享、价值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体制,加强民主管理,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推动了《吉林省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出台。

  为了维护职工利益,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我省各级工会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和要约行动,促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覆盖更多的行业和企业,广大职工特别是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2年12月,我省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7866份,覆盖企业90144户,占已建会企业的85.24%,覆盖职工264.5万余人。

  同时,我省各级工会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找准位置,拓宽在新形势下引导职工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和途径。省总工会总结推广了大唐公司长春二热“员工诉求中心”经验,通过建立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多方配合、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倾听员工心声,理顺员工情绪,稳妥协调处理职工的各种利益诉求,帮助员工及时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效地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实现了“诉求不出门、对外零上访”。目前,全省基层单位已建立“员工诉求中心”2038个,“员工诉求工作站”1122个。

  此外,各级工会加大劳动争议协调力度,目前,共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3906个,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21758人,预防劳动争议18550件;全省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74620个,监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达1850件。(吴东辉 王阳 记者 张茁)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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