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30年未变 超生罚款从2000涨到20多万

2013年07月25日 16:57   来源:深圳新闻网   

  独生子女费?防暑降温费?有些福利,听都没听过;有些福利,虽早有所闻,却一直没拿到。有些规定在数十年前出台后就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沉睡”不醒中却仍在行使对今日社会的指导性职能。昨日晶报转发新华社这一报道后,引发市民热议。深圳的情况又怎样?据晶报记者调查,独生子女费、防暑降温费等也是多年未变,其中市民对独生子女费的意见最多,认为其与超生征收的巨额社会抚养费形成鲜明对比。

  独生子女费近30年未变

  按深圳现行政策规定,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可享受有关优待政策,其中一条就是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

  据了解,独生子女奖励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独生子女家庭每月可领取30元独生子女费,夫妻双方每月各可领取15元;第二部分属于退休奖励,独生子女家庭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深圳以往的标准是5000元。

  这项奖励政策是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至今仍在执行。

  每人15元只够买盒饭

  近30年过去了,收入和物价翻了数番,但独生子女费仍是每月30元,夫妻每人15元。

  “上世纪80年代初,职工平均月工资是几十元,一斤猪肉的价格才1元多。”在深工作近30年的刘女士对此感触颇深,“当时的独生子女费足够孩子一个月的营养费,但是现在15元也就是一个盒饭的钱,而且还只能单点,不能加汤。”

  超生罚款连年翻倍猛涨

  一胎至少罚24万元

  超生罚款,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群征收的一笔款项。上世纪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罚款”,1994年改名为“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统一为“社会抚养费”,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规定下来。有媒体曾报道说,全国每年“超生罚款”金额或超200亿元。

  2013年1月1日起,新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定,违法生育的公民应缴纳社会抚养费,深圳户籍人口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了解,2012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742元,夫妻双方加起来为81484元,三倍为244452元。换言之,现在深圳超生一个子女,罚款数额为244452元。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出部分还应当按照超出部分的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

  声音

  @盆盆哥哥哥:小时候我妈骑车带我去银行,取出好多钱(现在想也就几十块吧),我妈告诉我说这是我的独生子女费,当时我觉得我好骄傲。

  @越野越西藏:响应国家政策只生一个给5块,多生一个罚5万,罚的钱去哪里了?

  @新浪财经发出一个数据对比:

  2000元

  1982年超生罚款一般最高2000元左右

  109.58万元

  目前单笔超生罚款最高金额达109.58万元

  深圳曾拟增独生子女费

  恐信访量增多而叫停

  2009年12月25日,广东省通过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和《关于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意见》,奖励对象范围由之前有单位的城镇职工扩展到全体城镇居民。凡2009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80元,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

  深圳一度也曾打算适度提高独生子女费。在2010年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草案)》中,甚至定出每人每月180元的标准。不过,在2012年4月举行的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最终决定仍将其维持在15元,理由是:若提高标准易使领不到该费用的企业员工信访量增多。(晶报记者 罗俊杰 实习生 杨贞晶)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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