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部门、两院一把手作工作报告,有可能因为“不满意”而被打回去重写。7月29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草案)》上会审议。
应由“一把手”作报告
针对政府的工作内容,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常态内容。
办法草案对报告人有明确规定:专项工作报告由省政府组成人员或者政府直属机构正职负责人、省高级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到会作报告。
如果正职负责人空缺,应当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到会作报告,正职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应当书面说明情况,并经常委会负责人同意,可由副职负责人到会作报告。
工作报告将被打分
不过,按照办法草案规定,专项报告不是念完就结束,还要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完善人大监督。
满意度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按照相应的标准,常委会组成人员会针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进行打分。
“不满意”报告打回去重写
听完了报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行满意度测评。按照测评标准,如果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报告机关应当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整改。而如果测评结果为“不满意”,报告机关应当整改,并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重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吴斌表示,测评结果还将作为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和选拔任用时的重要依据。
满意度测评结果、不满意报告的处理情况,不仅要向省人大代表通报,还要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