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频道 记者8月1日从天津市电力公司获悉,本市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以来,居民跨档户数低于预期,居民用电量增幅降低,居民用电负担合理。
市电力公司数据显示,本市自去年7月1日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截至今年6月底,一档用户覆盖率91.77%,二档用户覆盖率6.89%,三档用户覆盖率1.34%。使用一档电量和二档电量用户覆盖率98.66%,高于国家指导意见设定的一档80%、二档95%设定值,居民跨档户数低于预期,保障民生目标得到较好体现。今年上半年,居民用电量增幅较同期下降3.09个百分点,居民用电量增幅降低,节能目标得到体现。天津在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用户中,一档电量占居民阶梯电量96.3%,二档电量占居民阶梯电量2.54%,三档电量占居民阶梯电量1.16%,居民正常用电需求负担合理,较高用电需求客户负担增加较多。
按照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第一档为每月不超过220度电量,电价保持每度0.49元不变;第二档为每月221至400度之间的电量,电价每度0.54元;第三档为每月超过400度的电量,电价每度0.79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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