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初陕西省取消和免征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近期在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后,还将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预计全部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73亿元。据介绍,今年陕西省从1月1日起,公布取消和免征了18项国家批准设立的登记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对个人免除了公安部门收取的公民首次办理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的工本费,以及公民出入境办理的《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签注费,以及《派驻香港澳门身份证明》工本费等。同时,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据统计,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约1.54亿元。
近期,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取消年收入小于100万元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部继续深入清理取消收费的要求,省财政厅对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逐一甄别,初步确定了拟取消涉及公安、人社、农业、财政、司法和交通运输等6个部门的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登机临时身份证明工本费、劳动能力鉴定费、蚕种检验费、珠算等级鉴定费、少管所课本文具费、高级职业技术培训费、会计电算化培训费等和机动车异动变更收费、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牌证工本费。根据上年度收入情况测算,以上收费项目拟上报省政府审定后公布执行,一年就可减轻社会负担1908.1万元。(记者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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