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7日发布的《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明确规定,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部门、有关省属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强对招聘用人单位资质、招聘信息的核查,在招聘高校毕业生时要严格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民族、户籍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未就业毕业生都将被纳入登记系统
《通知》要求,为了促进充分就业,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都将被纳入实名登记系统,有关部门须广泛开展就业推荐、就业见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及时登记其就业去向。
有关部门要加强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向高校毕业生宣讲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开展职业素质测评,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自身特点、职业能力,合理确定求职方向;组织团体指导、应聘模拟训练等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求职应聘能力;积极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面向民营企业、面向非公组织就业。
《通知》要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分行业、分专业专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活动,精心组织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利用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为登记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时定向发布就业信息,增加就业机会,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对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要帮助其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档案托管和人事代理等服务全免费
有关部门要把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让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当地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的创业培训。落实好工商登记、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落户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对入驻孵化基地、创业园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提高孵化率。对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要给予与本地户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政策扶持。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按规定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等一系列服务。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