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波密电(黄开团)近日,波密县纪委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为抓手,深化开展农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村纪检委员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村纪检委员争做新农村建设“五大员”,切实发挥村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能作用。
争做惠民政策的“宣传员”。村纪检委员在工作中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和致富信息,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党的惠民政策,从而进一步支持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各项工作。通过不断学习和宣传,逐渐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和用政策、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争做传递民意的“通信员”。村纪检委员坚持执行走访党员群众制度,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及驻村工作队反馈,对村里解决不了的比较重大的问题,通过及时向乡镇纪委反映,做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通过走访和反馈民意,为村级组织及乡镇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争做邻里和谐的“助推员”。村纪检委员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对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处理,对自己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告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及驻村工作队,村里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乡镇纪委报告,力争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尽可能把矛盾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维护农牧区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争做群众认可的“服务员”。村纪检委员心系群众,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对群众的困难积极主动了解情况,尤其是对困难家庭特别关心,经常询问,力所能及地给予帮助。对自己解决不了的群众困难及时向村“两委”或乡镇纪委报告。通过为民办实事,树立起村纪检委员在群众中的威信,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争做党务村务的“监督员”。村纪检委员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救灾款物发放、重大项目、村级财务等村务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打造阳光村务,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为村级各项事业和经济建设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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