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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镇政府雇人砍伤拆迁户?警方已立案调查

2013年08月20日 17:26   来源:华西都市报   

李志彬在接受治疗。

打斗时,李志彬曾跑到这里爬上房屋。

  17日中午,网友“@宁刚才来”发布微博称:“16日上午,遂宁市蓬溪县蓬南镇镇政府竟然雇佣社会人员砍断农民李志彬双腿……”截至17日18时,已被转发了3万多次。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向蓬溪县有关部门求证获悉,伤者李志彬系拆迁对象,打人方是施工方。目前,蓬溪县公安局已立案调查。

  记者求证:多位爆料网友称不在现场

  1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宁刚才来”,对方称:“我现在正在深圳工作,我不在现场,这个内容是李志彬的亲属发给我的,他的这位亲属目前也在深圳工作。对于事情的经过,他表示非常气愤,希望公安局能够立案调查,他也将帮助李志彬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又辗转找到了多位网上爆料人,他们均称自己是转发并不在现场。

  官方回应:补偿要价过高协调无果

  18日下午5时,遂宁市市政府微博“遂宁发布”、蓬溪县宣传部官方微博“蓬溪发布”回应:李志彬在蓬溪县城经营灯具及小五金,其原老家房屋残留物所处位置在遂广高速K25+500红线内,因他举家外出多年,房屋早已破烂垮塌,只剩四周残缺不全的地基石。

  2012年11月26日,蓬溪县遂(宁)广(安)遂(宁)西(充)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办公室,会同乡镇村社干部及社员代表实地进行了勘察丈量,该房屋残留物长12.4米,宽7.4米,按照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政策,该残留物只能补偿40-60元/平方米。但李志彬提出赔偿15万元的要求,并由镇政府另安排落实宅基地,达到条件才同意拆迁。镇政府、县协调办数次做思想工作,均遭到拒绝。

  6月底,镇政府考虑征拆工作已大面积结束,就李家的个案同意提高为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7月25日,县协调办、镇政府召集李志彬座谈商量该残留物补偿问题,但李志彬坚持少了15万不谈,没有与镇政府达成协议。

  官方调查:李现场阻工,打人者是施工方

  “遂宁发布”、“蓬溪发布”还回应:事发当天,李志彬支使其母亲阻止现场施工。县协调办和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劝解,劝导近1个小时无果,只得离开现场。之后,施工人员将其母亲和妻子强制带离施工现场,两方人员发生抓扯,施工人员将李打伤。

  事件发生后,蓬南镇党委政府安排干部及时将李志彬送往医院医治。县委、县政府协调施工方预付5万元先期治疗费。据介绍,李志斌生命体征平稳。

  昨日蓬溪县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组织30多名警力集中力量办案,8月17日县纪委监察局已对县协调办、蓬南镇政府是否雇凶打人展开深入调查。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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