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严查征地违法 评:要让农民拥有话语权

2013年08月20日 16: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导读】土地冲突多发,国土部要求9个派出机构严查征地违法。8月20日12点,经济之声评论:征地拆迁,政府和农民不能做“一锤子买卖”。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今天刊出消息,国土资源部要求派驻地方的九个土地督察局,立即实地核查当前征地工作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此前指示,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要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要针对当前征地工作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立即开展督察工作并尽快取得进展。

  梳理目前土地利用和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我们可以发现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违法违规用地形势严峻,未报即用问题突出;违法占用耕地量大、比例较高,个别地区违规划定基本农田;存在违法违规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及违法违规供应土地问题,等等。

  一些失地农民抱怨:“一亩地补给我们几万元,卖给开发商却上百万,不公平。”“过几年补偿款吃完了,生活怎么办?”部分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的群体。而地方干部们也有苦水:“发展要占地,你征不下来地,没法交账;可是一征地,就免不了上访,弄不好会被问责,甚至丢‘帽子’。”据介绍,有的县每年征地拆迁引发的上访占了70%以上,许多干部都得包村包户,防“上访”。

  征迁这么难,还是压不住一些地方政府冲动。看看一些县的规划,每个乡镇、街道都有大手笔:国际商贸城、现代工业园、休闲度假岛。于是,一幢幢漂亮高楼拔地而起,GDP增速噌噌上涨,地方经济财源滚滚。推土机轰隆隆一过,城郊的地被推平了,房子拆了,许多农民被“进城”了。但干部说到工作最大困难时回答竟出奇一致——农村征地拆迁!

  土地权益是农民的切身利益,怎么切实保障是地方发展的大问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和农民一定不能做“一锤子买卖”。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此作出评论。

  许多地方在GDP崇拜和土地财政的推动下,低成本征地拆迁的动力不减。城市发展缺地,就瞄向农村土地;城市建设缺钱,就去农村经营开发,处处是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土地增值收益一味向城市倾斜,牺牲农民利益换发展。据测算,近20年来各级政府向农民征地约1亿亩,征地补偿费与市场价的差价约为2万亿元,这对农民的土地权益造成怎样的侵犯?

  李国祥:确实,农民的土地权益是法律赋予的,农民对土地享有使用、转让的权益,如果要征用农民的土地,应该得到农民的许可,并且要保障农民合法的权益。现在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有的补偿标准过低,有的甚至连补偿款都拿不到,农民失地以后,有时生活保障甚至都出问题。

  有的地方干部说,发展是硬道理,大项目不落地,发展无从谈起。于是打着“城市化”、“公共利益”的旗号拆村腾地,赶农民“上楼”,甚至不惜暴征强拆。这种思路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李国祥:这是我们国家粗放式工业化发展带来的后遗症,我们国家工业化早期甚至到现在,都希望从农村得到更多的土地、劳动力来发展当地的经济。这种粗放式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已经显现出很多的后遗症,农民的权益被侵害,同时当地的经济发展质量也未必很高。比如工业化有可能带来了产能过剩,城镇化甚至还出现了城市空心化。这些问题的出现,表明粗放式的工业化、城镇化的路子走不通了,但是现在很多地方只习惯用这样的方式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把中央提出的加快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方针抛在了脑后。我们要把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切实转到提高质量、提高效益上,让城镇化以人为核心,所以转变发展观念、发展思路、发展模式现在显得尤为迫切。

  这次国土部要求九个派出机构要严查征地违法,一是对今年督察工作中已经查实的未经批准违规征收土地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督察地方政府整改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要求。二是重点对群众信访反映、媒体披露的问题线索等进行实地核查,就一批违规征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向当地政府提出督察整改意见。这些措施能不能有效解决拆迁征地过程中的种种矛盾?

  李国祥:如果能真正加大督查力度,对于在征用农民土地过程当中所产生的矛盾和冲突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当然这种督查主要是解决已经暴露或者已经出现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比较尖锐、比较突出,它起到一个只治标不治本的作用。

  目前全国失地农民人数有4000-5000万人,而且每年还以300万的速度增加。总体上看,他们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就业能力弱,社保水平低,发展能力差,成为一个边缘群体。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怎样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让政府和农民不做“一锤子买卖”呢?

  李国祥:我们要在征地过程中提高农民的话语权,让农民能够分享到土地被合法征用后带来的增值受益。要让农民参与征地拆迁利益的分配,我们应该在征地得到土地主管部门审批以后,多与农民沟通、交流,让农民在土地补偿标准、补偿发放方式以及相对应的社会保障方面拥有话语权。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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