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汕头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9个多月以来,共有5438户纳税人经确认后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总体减负效应明显。今年上半年,全市试点纳税人共申报缴纳增值税8832万元,试点纳税人总体减负1.1亿元,税收负担减少企业户数占试点纳税人比例达90.52%。
上半年数据显示,在全市纳入试点的“1+6”行业当中,对试点行业增值税税收收入贡献较大的行业分别为交通运输业、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业,占全市“营改增”业户的80%以上。在全市纳入试点业户当中,一般纳税人减税幅度高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减少6184万元,减税幅度49.42%;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减少1214万元,减税幅度32.77%。
另外,从8月1日起,汕头市广播影视服务行业已正式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涉及纳税人共50户。实行“营改增”试点后,我市广播影视服务行业纳税人发生广播影视制作、发行、播映等服务业务时,应按照部分现代服务业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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