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建28座立体车库多无规划证 审批规定卡脖子

2013年08月22日 07:17   来源:大河网   

总共28个立体车库 仅3家有规划许可证

  规划部门:“不得在红线20米内建立体车库”的规定卡住立体车库脖子

  律师说法:这一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涉嫌违法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22日讯大河网报道: 近期,郑州市建文新世界立体车库运营商凭借规划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低调”地成为首个领到政府补贴的立体车库。然而,这一“低调”事件在立体车库行业却引起巨大争议——和建文新世界一批的27个立体车库绝大多数办不到规划证,建成后成了“黑户。

  记者调查发现,规划部门审批立体车库有一个规定,“不得在道路红线20米内审批立体车库”。在郑州市连续出台文件支持立体车库建设的背景下,正是这一规定,卡住多数立体车库的“脖子”。这一规定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连日来,记者进行一番调查。

  事件

  首个立体车库拿到补贴一群车库爆发议论

  没有新闻发布会,没有社会公示。郑州市首个获得政府补贴的立体车库显得异常低调。昨天,记者从政府多个部门确认,近期,经八路建文新世界立体车库领到郑州市21万元的补贴,成为郑州市出台鼓励立体车库建设政策以来,首个拿到政府补贴的车库。

  2011年12月,郑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鼓励建立体车库,地上停车场,规模在30个以上的,塔库式机械立体停车场,按区域不同每泊位分别补助5000元、4000元、3000元;升降横移式立体停车场,按区域不同每泊位分别补助3000元、2000元、1000元。

  据政府部门知情人士介绍,要想拿到政府补贴,一个最重要的前提就是拿到规划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郑州市为鼓励建立体车库,早在2012年就出台政策,简化立体车库审批程序。立体车库只需到所在区规划部门,就能走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并且走的是“临时建筑”审批程序。

  建文新世界立体车库持有金水区规划局颁发的规划许可证,有70个车位,属于一类地区,每个车位补助3000元,所以总共补贴21万元。

  然而,此消息一出,引来业内同行一片质疑。因为和建文新世界一批建设的27个立体车库,绝大多数都办不到规划许可证,建成后成了“黑户,更别提拿到补贴。

  追问1

  不得在道路红线20米内审批立体车库?

  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规划局:审批立体车库,的确有这一规定

  记者调查发现,从2011年12月郑州市出台立体车库鼓励政策以来,郑州市总共建设28座立体车库。其中,仅有建文新世界、郑州人民医院立体车库等3个立体车库办有规划许可证。业内人士透露,这中间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规划部门规定,“不得在道路红线20米内审批立体车库”。

  对于这个政策,多名立体车库运营商深有感触。河南晟启实业有限公司在河医立交桥下有一个立体车库项目,公司副总经理王杰告诉记者,这个项目从2011年开始酝酿,直到现在还没有审批通过,“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凡是你能想到的,我们都做了,但是项目到现在还被规划局卡着。我们真的是心有余,力不足。”

  河南省昌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庆辉说,自己在金城国贸的一个立体车库项目还没审批通过,“太难了。”说起审批环节,他感慨地说了这3个字。

  那么,郑州市规划部门是否有“不得在道路红线20米内审批立体车库”政策?8月13日上午,记者和一位立体车库投资商来到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金水分局(简称金水区规划局)。

  “我们想在经三路冰熊大厦建立体车库,能不能拿到规划许可证?”和记者一同去的投资商问。

  一位马姓工作人员回答,冰熊大厦前面空地不能建车库,“上面有高压线,而且距离道路太近。”

  “郑州市是不是有‘不得在道路红线20米内审批立体车库’这个规定?”记者问。

  “有这个规定,在城市主干道建设立体车库要后退20米。”他回答。

  随后,记者走访二七区规划局、中原区规划局,获知规划部门审批立体车库的确有这个规定。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郑州市规划局一名主管立体车库审批的负责人,他表示,郑州市的确有这样的政策。

  追问2

  这一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规划部门:拿不出相关法律文件

  8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建文新世界立体车库,发现该车库紧靠经八路路西的人行道,完全属于“道路红线20米内区域”。

  记者联系到这个立体车库运营方负责人,获悉这个车库的确有金水区规划局颁发的规划许可证。发证的金水区规划局负责人表示,这个车库的确符合规划。

  但是,为啥对待别的立体车库,却有“不得在道路红线20米内审批立体车库”这一政策?带着这个疑问,8月13日上午,记者在金水区规划局要求工作人员马先生出示“不得在道路红线20米内审批立体车库”的红头文件。

  他却表示,规划部门没有这个文件。他解释,这个规矩是郑州市有关领导口头制定的,“和市里制定的规定一样有效力。”

  昨天下午,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发现仅规定新批准的建筑物不得占压道路红线,但是并没有要求“不得在道路红线20米内审批临时建筑”。立体车库走的是“临时建筑”程序,但上述2个法律文件并没有禁止“在道路红线20米内审批立体车库”。

  律师

  规划局遵循的“规定”

  不具备法律效力涉嫌违法

  8月14日下午,记者先后咨询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新建、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登巍和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唐军3名律师。

  他们均表示,既然相关法律法规均没有明文规定“不得在道路红线20米内审批立体车库”,那么规划局遵循的“规定”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唐军认为,规划局私自做出的行政许可违反了行政许可法。被拒绝颁发许可证的车库投资方可以向规划局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有多家暂时不愿具名的开发商明确向记者表示,正在搜集材料,准备起诉郑州市规划局,要求其为受“不得在道路红线20米内审批立体车库”政策影响而办不到规划许可证的立体车库“正名”。

  王登巍律师则认为,规划局的规定可能是出于整体城市规划的考虑,“规划局的初衷可能是好的,因此建议投资方与规划局进行沟通。”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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