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高污染排放机动车限行第二阶段9月1日起实行
《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预计年底前完成
南国都市报8月22日讯(记者党朝峰)9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包括第一阶段解放路段在内,海口将进行第二阶段的限行。该阶段新增由新华路、文明西路、博爱路和中山路围成的闭合限行区域。据海口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超标车不领取黄标无法通过年审。另外,《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预计年底前完成,届时,海口市环保局将联合交警部门,对发现未领取黄绿标或领取黄标的机动车在限行区行驶的,将按照修订后的《办法》,对车主进行一定金额的处罚。
2012年9月1日起,海口在解放西路和东路对高排放机动车辆实行了第一阶段的区域限行工作。今年9月1日起,包括第一阶段解放路段在内,海口将进行第二阶段的限行。该阶段新增由新华路、文明西路、博爱路和中山路围成的闭合限行区域,区域面积约0.153460平方公里,占海口市建成区总面积的0.124%。据了解,第二阶段限行时间仍为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每天早上7:30时—晚20:00时。
据介绍,即便机动车达到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但是如果不领取绿标,作为无标车在限行区域也是无法通行的。而超标车如果不领取黄标无法通过年审。因此,海口市环境保护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尚未领取环保标志的广大车主尽快领取。
第二阶段限行区域(红色范围)。海口高污染排放机动车限行第二阶段9月1日起实行。南国都市报记者党朝峰翻拍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