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约束

2013年08月27日 00:00   来源:安徽日报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以提高省级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省直各部门单位原则上不能提出预算追加,确需增加的支出通过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解决。

  该意见指出,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编细编实预算,尽可能将年度各项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原则上不向省财政厅或省政府提出预算追加申请,省财政一般不办理预算追加。因特殊情况,确需增加安排的支出,可在本年度部门或单位预算之内,经规定程序批准后通过调整结构予以解决。通过调整结构仍不能解决而必须追加的支出,由省有关部门、单位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其中,追加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由省财政厅提出意见,经分管财政的副省长审核并报省长同意后,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专项资金全面清理整合,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涉及扶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资金,整合归并,聚焦使用,依据规则分配,尽可能采用贴息、担保、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放大带动效应。(记者冯珉)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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