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这不是拍脑袋拍出的数字吧?”前天,南京新修订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甫一发布,许多网友就对其中的收入增长指标产生质疑——201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达5.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2.3万元,并且半数城乡居民要超“人均”——依据何在?会不会“被增长”?
“其实,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数,沿用了两年前的老指标。”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林峥昨天向记者介绍,早在2011年10月,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就提出2015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并要求“五年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2.3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达到5.5万元。”此次只是重申。
“之所以沿用,是因为老指标同新修订的《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基本吻合。”市统计局长徐翠华说,省里没有规划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只规划了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万元。而2015年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南京,增收规划如何做?
徐翠华自问自答道:业内对《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单项完成情况,有个基本评估法,即不低于目标值80%为通过。7万元和3.2万元的80%,分别是5.6万元和2.56万元,比南京市两年前制定的5.5万元和2.3万元指标略高,但基本一致,没有全面修订的必要。最终,目标值要服从于完成值。此其一。
其二,这两年南京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强劲,如期或提前完成省定7万元和3.2万元增收目标信心实足。她说,2012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36322元和14786元,2010年到2012年收入平均增速分别为13.2%和15.3%。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9.4%,农民收入增长11.6%,虽有所减缓,但仍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增幅。“从这两年增收实践看,增势不减,收入如期达标应该不成问题。”
可见,南京居民“年薪”五万五,上依省标,下合市情,有根有据,而非闭门造车产物。
“既然增收目标不变,为何又强调半数居民要超‘人均’?”记者不解地问。林峥解释说,前不久公布的省苏南现代化评价指标,增加了中等收入者的权重,不仅要求增收金额达标,还要求增收人口达标,即“达到人均收入水平以上人口比例达到50%”。意在关注中低收入群体,防止平均数代替“大多数”,这个硬性规定,体现了民生关怀。
“为何政府体恤与市民感受之间,存在巨大落差?”记者将网友的“吐槽”抛给林峥。他坦言,既有收入分配不公及与经济发展不匹配问题,也有统计局限带来的“感觉失真”。
他说,住户调查,是全世界获取居民收入的通用方法。南京居民收入数据是这样产生的:国家城调队按地理信息系统,科学确定1980调查户,其中城区1470户、农村350户、城郊结合部160户,由他们逐日填写收入情况,汇总上报。而他们,就代表了全南京230万户、800多万人林林总总的收入情况。这难免挂一漏万、感受不对称——但不管你愿不愿意,这就是“统计科学”。
收入增长,是南京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三大短板”之一。老百姓最关心的,是数字能不能变成钱?林峥介绍了鼓群众腰包的三条主要措施:加快转型发展、优化就业结构,由于工资性收入占居民收入的六成多,首先要“充分就业”,重点发展科技型、现代服务业企业,实现“高质量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南京居民经营性收入比重小于5%,增收空间和市场广阔。此外,增加民生福利,把50多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保,增加低收入者的保障性收入。
“南京城乡发展差距较大,目前城镇居民收入已挺进苏南第一方阵。关键是农民收入,怎么通过加快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迎头赶上?”林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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