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今年拟改造3500户农村危房 最高补助4.5万元

2013年08月28日 06:52   来源:南海网   纪燕玲 严李俐

  海口危房改造

  今年计划改造3500户农村危房

  最高补助4.5万元

  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今年海口市计划改造农村危房3500户、水库移民88户,政府计划投入改造资金9794.88万元。未来几年,海口将继续加大农房改造力度,争取用四到五年的时间“消灭”全市农村危房户,改善农村困难居住条件。

  计划改造3500户

  据介绍,农村危房认定工作由农户提出申请,经所在区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委托具有危房鉴定资质的机构及鉴定资格的人员,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规定进行鉴定。

  海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口今年计划改造农村危房3500户、水库移民88户,未来几年海口将继续加大农房改造力度,争取用四到五年的时间消灭全市农村危房户,改善农村困难居住条件。

  最高补助4.5万元

  海口市农村危房改造有相应的补助标准。

  其中,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上限为:C级维修补助标准分别为,五保户1.3万元,特困1.3万元,贫残1.3万元,低保1.1万元,一般困难户0.9万元,其他0.6万元。

  D级新建补助标准分别为:五保户4万元,特困4.5万元,贫残4.5万元,低保3万元,一般困难户2.2万元,其他1.9万元。

  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补助标准为:拆除重建的D级危房为每人13平方米基准住房面积,基准造价每平方米1120元。危房改造所需资金由省负担80%、市负担20%。

  申请补助须具备三条件

  据了解,申请农房改造补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对象必须是农村危房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户。

  2、申请对象必须是农村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困难户,重点是:①居住在危房中的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②经水务部门认定的水库移民危房户。

  3、申请对象必须具有农村户籍,危房应在原址改造。

  海口市住建局表示,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危房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所在镇及区政府审核后,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据了解,海口市农房改造资金拨付按3:5:2拨付,即动工时先支付30%补助资金,主体封顶再支付50%补助资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20%余款。同时建立农户一卡通,补助资金直接拨到补助对象账户名下。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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