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规定市级部门三公经费增长需细化说明原因

2013年08月28日 09:13   来源:每日新报   

  文件明确,今年公开市级部门“三公”经费时,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同时推动各高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三公”经费方面,本市确定2013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市级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

  昨日(27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文件明确,今年公开市级部门“三公”经费时,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同时推动各高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

  争取2015年前区县政府公开“三公”经费

  记者了解到,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提出当前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关注,本届政府部署的一些重要工作,都对加强相关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就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出安排。天津市按照国家部署,确定了九大重点公开领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三公”经费方面,天津市确定2013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市级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细化市级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细化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全面公开市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区县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保障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今年公开

  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今年要按要求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要及时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本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按照规定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

  在市民非常关注的环保信息公开方面,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公开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监测信息。做好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推动各高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

  天津市还将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其一是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加强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有关政策和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大对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的公开公示力度。其二是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各高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其三是逐步扩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做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研究工作。(记者 金学思)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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