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5367万元资助高校和高职学校学生

2013年08月28日 08:47   来源:青海日报   卢海

  近日,省财政下达5367万元,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

  据省财政厅相关人员介绍,这项资金具体包括:高校高职本专科学生资助资金5118万元,对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补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8000元、5000元和3000元,受益学生15645名;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29万元,对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实施国家奖学金资助政策,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受益学生64名;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及资助资金120万元,对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学院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给予补偿学费、代为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或给予学费资助,受益学生140名。

  为确保上述政策落实到位,省财政厅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将国家资助经费发放到学生手中。同时,各学校要对国家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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