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历史条件下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形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的重大举措。作为中国第一个国际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上海自由贸易区将具有哪些主要特色、面临哪些难题和风险、如何解决这些难题并降低风险?记者专访了本报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研究员。
记者:上海自由贸易区被誉为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要突破口,目前提出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意义何在?
宗良:主动顺应全球化经济治理新格局、对接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后金融危机时代,新的全球化经济治理格局正在形成。当前,美国正在亚太和欧洲推动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和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PP和TTIP如果在预期内顺利完成,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世界经济贸易规则、标准和格局。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就是要先行试验国际经贸新规则、新标准,积累新形势下参与双边、多边、区域合作的经验,为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开展相关谈判提供参考,从而为中国参与新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提供有力支撑。
释放更多的制度红利、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设立上海自贸区不仅有助于促进贸易活动,更能加速要素流动,并通过加大开放力度,倒逼国内加快改革步伐,促进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
创新制度建设、促进开放向纵深发展。制度建设是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贸区也将成为制度创新“试验田”。上海建设自贸试验区,改革的重要方向是终结审批制,逐步建立“以准入后监督为主,准入前负面清单方式许可管理为辅”的投资准入管理体制,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为跨国公司经营和合作创造条件,推动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金融改革的试验区。上海自贸区建设的一个核心在于金融改革,特别是试点金融的自由化。通过在自贸区内的先行先试,使国家金融改革、创新有关部署在上海最先落地。可以预期,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金融市场产品创新、离岸业务、金融业对外开放以及内资外投和外资内投等可能在上海自贸区优先进行试点。
记者:上海自贸区作为中国第一个国际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将有哪些主要特色?
宗良:上海自贸区建设的特色主要有:
制度体系创新将带来改革红利。自由贸易试验区不是特区也不是新区。其目的不在于争取若干优惠政策,而是旨在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新制度体系,实现对投资、贸易等领域的高效管理。国外的管理模式遵循“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而我国则采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的探索将使得未来上海自贸区范围内的外商企业管理逐步和国际接轨,审批制也将转为备案制。未来,改革带来的制度红利将继续推动中国经济发展。
人民币自由兑换或先行先试。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有关国家或地区自由贸易区的重要特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提出希望在自贸区内先行先试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开放,并逐步实现可自由兑换等金融创新。未来,将有条件地准许自贸区内的企业进行人民币自由兑换。自贸区金融方面的改革也可能涉及一些离岸业务。
贸易投资便利化将取得重大突破。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决定在试验区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和事项,决心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受政策的驱动,相应板块将吸引更多高端制造、加工、贸易、仓储物流企业在自贸区落户,土地资源将更加紧张,而从事地产开发、园区管理以及物流贸易等业务的企业将最先受益。通常情况下,贸易便利化程度的提高将大大增加机场、港口、仓储物流业的竞争力。
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先行先试,既要积极探索政府经贸和投资管理模式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又要防范各类风险,推动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
记者:试点建立自由贸易区,会面临哪些难题和风险?
宗良:建立上海自贸区,就是要形成全国开放新格局中的先行试点,在接轨国际的制度规则、法律规范、政府服务、运作模式等方面率先实践,为我国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可供借鉴的“制度试验池”和适合推广的新模式。但在建设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和风险,如自贸区的规则如何与国内现行法律制度相协调的问题及如何处理法律冲突问题,否则无法实现金融“特区”的效果。
在上海自贸区建设中还要注意对相关风险的防范。特别是要注意防范制度套利和监管套利问题,防止资金非法在自贸区内外流动,扰动经济的正常运行。
记者:未来建设上海自贸区需要注意做好哪些工作?
宗良:以自由贸易区作为经济发展催化剂是国际通行做法。有关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经济需要,建设具有各自特点的自由贸易区,比如以新加坡、香港为代表的整体型自由港,以德国汉堡、韩国釜山、印度尼西亚巴淡为代表的自由贸易港区,以韩国马山、台湾高雄等为代表的出口加工区等。
上海自贸区应该实行对外贸易一体化的政策,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对内开放。既要灵活适应现在形势的需要,又要把外需投资和贸易很好地结合起来。具体来看,可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在政策方面,应在允许范围内给予上海自贸区最大的政策支持,扫清法律障碍。
在机构方面,加快服务贸易开放,特别是要实现外资多类型金融机构的国际待遇;发挥上海现有各类交易所的作用,尤其是商品交易作用;促进人民币的国际使用,提升人民币定价的大宗商品和金融资产的国际接受度。
在产品方面,利用政策优势,积极开发和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丰富上海金融市场的产品种类,拓展市场的深度。
在金融基础设施方面,利用试验区来梳理和解决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法律和国内法律的差异。加快形成全球人民币清算系统。鼓励金融机构完善并使用SHIBOR定价机制以巩固其在利率市场化中定价基准地位。刘红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