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行业合作达成《昆明共识》

2012年08月21日 11: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昆明8月21日讯(记者杨清心 周斌) 8月20日晚闭幕的“第三届中国—东盟行业合作昆明会议暨第三届昆明国际商品博览会”上,与会者围绕“中国—东盟打造优势互补产业链”的主题,共同商议加强行业合作,形成了《昆明共识》,以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各国经济增长。

    中国和东盟国家有关商(协)会领导人,中国和东盟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著名企业家等200余名代表参会。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1年来,双边经贸合作成效显著。2010年正式建立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9亿人口,接近6万亿美元的GDP,达4.5万亿美元的贸易额,成为世界上第3大自由贸易区和经济合作区。2011年,中国—东盟双边贸易额达3629亿美元,同比增长24%。

    会议达成的《昆明共识》主要内容为:一、中国和东盟实施行业对接与合作,是共同应对世界经济不稳定性的对策之一,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的重大举措。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世界经济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仍然存在,中国与东盟唯有携手共同应对,才能实现区域内经济持续增长,才能实现地区的稳定和共同繁荣,才能使本区域继续成为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之一。当前,中国和东盟均将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作为发展本国经济的重大举措。中国—东盟自贸区政策有利于各国充分利用市场开放的有利条件,在更广阔的领域和空间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二、创新、务实、有效地推进中国—东盟行业合作。中国—东盟行业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双方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企业等有关方积极协同,共同推进。产业合作、调整产业结构具有一定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双方应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自贸区市场的成熟程度,通过制定产业合作的近中长期规划,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动合作。三、各方积极行动,全面推动中国—东盟行业深化合作。双方行业商(协)会应积极对接与合作。发挥其灵活性、桥梁性等特点,通过加强信息交流、举办展览、召开会议、组织企业家相互考察等一系列工作促进行业合作,为双方政府间行业合作提出意见,在有效指导企业合作的同时,促进本国行业在自贸区中的新发展。产业合作是GMS、泛北部湾等次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产业升级是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动力所在。双方应充分利用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经济政策,加强产业合作,以缩小次区域内各国经济差距。

    《昆明共识》认为,云南省、昆明市可在中国—东盟行业合作中充分发挥引领、前沿作用,昆明市决定继续办好中国—东盟行业合作会议,发挥好行业合作试点城市的作用。与会者建议昆明市适时提出打造中国—东盟行业合作枢纽、门户城市的具体方案。

(责任编辑:徐晶慧)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