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
中国经济网拉萨7月18日综合报道 据西藏政府网站信息显示,2013年7月9日,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常务副厅长刘江代表公安厅新一届厅党委班子分别走访慰问了部分在拉萨的公安厅离退休老干部。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江此前任那曲地区行署专员,该职务近日已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高扬兼任(相关报道);此前兼任自治区公安厅长、党委书记的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李昭已调任国家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相关报道)。
刘江简历:
刘江,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四川渠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3月参加工作。
1986.03—1986.07西藏自治区机要训练队学习;
1986.07—1992.05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要局工作;
1992.05—1994.07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要局译电科副科长;
1994.07—1996.07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主任科员;
1996.07—1997.09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会务室主任(1994.07—1997.06在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管理与秘书专业函授学习);
1997.09—1999.10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9.10—2003.04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其间:2001.12—2003.12在西藏自治区比如县委挂职锻炼,任副书记);
2003.04—2003.12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调研员;
2003.12—2007.04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秘书长、地直机关工委书记(2006.09—2008.07在四川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7.04—2009.01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
2009.01—2009.10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9.10—2011.01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拉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1.01—2012.12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拉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2.12—2013.6那曲地区行署专员;
2013.6—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常务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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