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5城镇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力争到2015年年底,全省城市新区完成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500亿元左右。 城市综合交通设施:加快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立体过街通道建设,完善立体交通体系;加快换乘枢纽、公交港湾、停车场等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着力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多层次、多类型城市综合公共交通体系。五年预计完成投资2000亿元以上。 城镇供水设施:全部建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43个城市供水配套工程,推进现有供水设施的升级改造。五年预计完成投资250亿元左右。 城市供热、供气管网:加快燃气管网建设改造,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同步规划建设供热管网。五年预计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水设施: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扩容、升级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网络;全面推进市建设中水回用和污泥处置与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雨水系统建设与改造。五年预计完成投资500亿元左右。 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已建成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扩容改造,完成县城以上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垃圾焚烧处理;完善乡镇垃圾收集收运体系。五年预计完成投资100亿元左右。 城市生态设施:实施城市河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工矿废弃地和煤矿塌陷区改造,加快城市绿地、风景林地及生态林带建设。结合中水回用建设人工湿地。五年预计完成投资100亿元左右。 城市轨道交通:大力推进郑州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建设,建成郑州地铁1号线和2号线,开工建设洛阳城市轻轨,五年预计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
第四章加快建设城市新区 把建设复合型城市新区作为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突破口,按照“三次产业复合发展,功能复合构建,‘三化’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发展”的要求,突出经济、人居、生态复合功能,不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市功能,发展壮大主导产业,推动城市新区布局组团化、功能现代化、产业高端化,把城市新区建设成为现代产业集聚区、现代复合型功能区、城乡统筹改革发展先行区、环境优美宜居区、对外开放示范区和区域服务中心。 加快郑汴新区建设。实施郑汴新区总体规划,加快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白沙、九龙以及汴西等组团建设,完成龙湖地区、龙子湖高校区和白沙职教园区等开发建设,建成郑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航空港交通枢纽和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对全省及周边地区的服务能力。到2015年,郑汴新区生产总值达到1500亿元左右,人口达到270万人。 推进洛阳新区建设。依托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以动力机械、大型成套装备、新能源装备和精品新材料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和文化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带动人口向新区集聚,到2015年,洛阳新区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以上,人口达到110万人。加快推进焦作、平原、许昌、漯河、南阳等新区建设,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市规划建设城市新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城乡统筹改革试验,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带动人口集聚,形成区域新的增长极,成为承接人口转移的主要载体和新型城市化的样板。 第五章加快发展产业集聚区 按照“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要求,强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进一步推动要素资源集中配置,完善投融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和土地整理储备平台,着力提高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支撑和集聚发展四大保障能力。力争到2015年全省产业集聚区从业人员达到240万人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过4万亿元,建成一批功能定位明晰、竞争优势突出、资源高效利用、产城互动发展的产业集聚区。 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围绕主导产业定位,重点引进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项目,促进同类和关联企业、项目高效聚集,带动配套企业发展,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做大做强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食品、铝精深加工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提升产业竞争力。强力推进培育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电池、光伏等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承接服装、家电、制鞋、陶瓷、家具、玩具、五金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式转移,提高吸纳就业能力。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力争到2015年培育形成1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100个超百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 推动产城互动发展。统筹现有城区与产业集聚区功能布局,推动城区基础设施向产业集聚区延伸,加快完善配套产业集聚区道路、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城市功能完善促进产业集聚,以产业集聚增强吸纳农村转移人口的能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通过迁村并点推进产业集聚区内村庄向城镇社区转化,完善户籍、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配套政策,力争到2013年产业集聚区农业人口全部转变为城镇居民,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 推进集约节约发展。提高产业集聚区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确保市建成区内产业集聚区不低于国家级开发区、县(市)域内产业集聚区不低于省级开发区的投资强度标准。加快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体系,实行评价结果与下年度土地利用指标直接挂钩,创建一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集聚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关闭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环保不达标企业,在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合理布局、以热定产,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热电联产机组,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创建一批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 推动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提高产业集聚区要素聚集、自我积累和自主发展能力。强化管理体制创新,支持在产业集聚区先行先试各项改革,扩大县域产业集聚区管理权限,形成统筹、高效、富有活力的管理体制。鼓励产业集聚区按市场机制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加快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采取综合考核、竞赛晋级、政策挂钩、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促进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 第六章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以县级市市区、县城为主要载体,以扩大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培育产业集群为主攻方向,统筹城区与产业集聚区发展,加快县域工业化、城镇化步伐,不断增强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乡村发展的能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分类指导,统筹重点开发县(市)工业和城镇发展布局,在保障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基础上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经济和人口向县城集聚;加大农产品主产县(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投入,推动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支持生态功能主体县加强生态建设,按照点状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县城发展。力争到2015年一半以上的县(市)培育形成一个超百亿元的特色主导产业,1/3以上的县城人口规模超20万。 第七章完善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快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建立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和投融资制度,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 完善户籍管理制度。加快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以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化为城市居民为重点,全部放开县城以下中小城市户籍限制。积极创造条件放开中等以上城市户籍限制,同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安居、子女就学、社会保障问题。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逐步使进城落户农民真正变成市民,享有平等权益。整户转为城市居民的农村居民,允许其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做好农村社保与城市社保的衔接转换。鼓励进城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 创新城市建设融资机制。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设立城镇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高融资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采取发行企业债券、信托计划产品、上市融资等形式筹措建设资金。探索建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性基础设施开发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实行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