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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甘肃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2012年06月11日 11:32   来源:政府网站   
    第十一章  推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文化大省

    积极开发利用丰富的特色文化资源,以建设文化大省为目标,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一、加快发展文化事业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成市州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加快县级综合文化中心、行政村文化室建设进度,农家书屋覆盖全省行政村。建设甘肃科技馆。实现甘肃卫视和甘肃新闻综合广播节目在全省的有效覆盖,加快甘肃卫视在全国35个中心城市的落地。继续实施广播电视“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提高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补助水平。加强文物保护,支持丝绸之路整体申遗,实施好国家遗产地保护项目。建立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资源数据库,建设文化遗产保存保护、教育展示、科学研究和开发利用的综合性体系。实施好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工作,探索公共文化设施的共建共享、委托管理的机制,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面。

      二、培育发展文化产业

    发挥敦煌文化、丝路文化、地域民族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优势,突出文化积累,加强文化保护,创新文化发展。重点发展现代传媒、出版发行、文娱演艺、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加快数字内容及影视动漫、广告会展、文化创意、体育健身等新业态发展。实施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加快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推进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的改革与发展。加快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步伐,积极推动出版业态结构调整。组建省演艺集团公司,加快文艺演出院线建设。支持民营影视制作公司的发展。

    以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庆阳农耕和民俗文化产业园、临夏民族文化产业园和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为主体,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保护和发掘甘肃特色历史文化和非物质文化资源,突出中华始祖文化和民间、民俗、民族文化,推进文化产品的产业化开发和市场化运作。培育我省特色文化品牌,深入挖掘“读者”、“丝路花雨”、“大梦敦煌”等知名品牌商业价值,重点扶持“大戏、大片、大剧、大作”等文艺精品的创作与生产,积极打造实景演出、精品剧目演出、民族风情演出、戏剧说唱演出等演艺项目。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做优做精,推进甘肃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三、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公民文明素质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树立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倡导热爱甘肃、建设甘肃、奉献甘肃的思想和行为。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和文化环境建设,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谐氛围。把廉政教育融入全党全社会宣传教育之中,树立崇廉鄙腐的社会风尚。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引导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普及科技知识,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诚信友爱、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精神文明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

    

      第十二章  强化社会管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以促进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公共安全建设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快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支撑、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点危险源监控等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2015年,全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下降36%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10%以上。

    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地方应急预案。强化公共场所应急体系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公共安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多种调解方式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信息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体系,努力预防和化解各类公共危机。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发展壮大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大力推进科技防范,落实社区警务,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创新社会管理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社会管理创新指标体系,加强对流动人口等管理,切实提高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管理能力,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合社区资源,鼓励和引导卫生、科技、劳动、教育、法律等服务进社区,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努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困难家庭人员在社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继续推进社区工作者制度。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严格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实行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农村事务管理和保障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

    构建统一规范的社会诚信体系。加强全社会诚信教育,树立并弘扬诚信的文化和价值理念。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为重点,建立健全征信及信用监管平台,打造诚信甘肃。围绕信用信息的征集、管理和使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政府监管和市场监管,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企业与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加强金融、工商、税务、市政公用等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联合征信平台。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中介和社会组织行为,积极推行信用档案记录和管理,建立行业违信惩戒制度。

    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广泛征求各类咨询机构、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建立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

    实施依法治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立法工作,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利运行监控机制。

    第十三章  深化改革开放,构建向西开放战略平台

    围绕探索建立适应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继续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和战略重组。鼓励省属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企业进行整合,开展战略合作,培育一到两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做强做大优势国有企业,健全并完善企业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重组上市、合资合作、相互参股等多种途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探索建立推动引导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积极支持和引导全民创业,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继续改革投资体制,降低民营资本市场准入门槛,拓宽投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支持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参与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攻关,共同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开发中心。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充分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和指导。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和行政审批事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分工协作的决策体系。加快政府自身建设和职能转变,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采购制,加强价格监管,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政府行政审批。针对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和推动跨越式发展的需要,积极建立跨区域的合作发展协调机制,探索创新行政管理模式。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三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完善乡财县管、村财乡管财政管理方式。健全财政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改革。落实好国家税收改革政策,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

    深化资源要素价格改革。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努力推进形成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继续完善水、电、运、气价格及环保收费政策。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多种有效方式,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建立健全水权分配体系和配水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水权转换制度,规范水权交易办法,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再生水利用,逐步实现水资源费的统一征收。积极探索地质找矿新机制,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研究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制度。

  二、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

    抓住全球和东部地区产业调整的机遇,继续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努力扩大利用内外资规模。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积极引导外资投向,将利用外资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外资投向我省重点发展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领域。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各类工业集中区为对外开放的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增强产业集聚和承接能力。支持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容扩区,促进金昌、天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白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发展。争取张掖、酒嘉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与周边省区的经济合作和共同发展。

    实施向西扩大开放、向东承接合作,打造面向中亚西亚对外开放的战略平台。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创新外经外贸工作。不断加强与传统贸易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调整出口结构,增加出口产品附加值。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鼓励和规范企业在境外建立和扩大能源、矿产原料初加工和供应基地。

    三、创新投融资方式

    大力培育各类投融资主体,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和争取国家投资,进一步推进投融资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强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探索发展多种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集团公司。依托大型能源和资源项目开发引进战略投资者。

    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全面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做好上市资源培育,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企业中期票据,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积极激活民间资金,规范发展各类融资平台,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努力引进国内大型基金,尝试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基金。加强债券和期货市场建设。发展壮大产权交易市场,积极推进各类产权、矿权、林权、特许经营权、社会公共资源开发权等进入产权市场交易。继续争取银行信贷融资对我省基础设施、工业、农业、民生等领域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力度。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有利于我省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的观念。围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搭建信息、市场、工商、融资等各类服务平台,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加强社会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等行为,坚持抓好社会治安工作,引导公平有序竞争,营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和社会环境。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是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条件。要从完善机制、分类指导、组织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形成“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规划衔接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06〕63号),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为省级规划、市县级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三类规划。总体规划(即《规划纲要》)体现战略意图,具有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是编制各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年度计划的依据;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区域规划是指以跨地区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

    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下级总体规划要在约束性目标、空间功能定位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上级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要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与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同级总体规划要在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相互衔接;同级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要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相互协调。

    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

      二、强化组织实施

    省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年度计划。本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省政府将分解落实到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市州,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确保实施落实。特别是对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污染物减排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双十工程”的实施情况,要定期检查、督促落实。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激励和约束。

      三、规划评估与调整

    加强规划实施报告,通过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每年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省人大报告,并向省政协通报。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加强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省发展改革部门要组织对“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分析规划实施效果,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十二五”规划实施期间,如遇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重要原因导致实际运行与规划目标发生重大偏离时,省政府将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十二五”规划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承上启下关键时期实施的五年规划,目标宏伟,任务艰巨。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为全面实现全省“十二五”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注:

    1、十大超百亿工程:(1)西部通道和干线公路高速化为目标的公路建设工程;(2)西北西南大通道兰渝铁路(甘肃段)工程;(3)大型支撑电源和骨干电网电力供给保障工程;(4)依托华亭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能源、煤化工综合开发工程;(5)鄂尔多斯盆地陇东石油、天然气及煤炭资源勘探开发工程;(6)大乙烯为龙头的乙烯及其深加工工程;(7)钢铁产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工程;(8)镍铜冶炼深加工工程;(9)铝工业为核心的“冶—电—加”一体化工程;(10)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甘南黄河重要水源供给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2、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2009年发布的《2005-2007年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将全国各省区社会发展水平分为五个层次,我省与云南、西藏和贵州属于最低层次的“社会发展低水平地区”。

    3、“六大片区”工业化城市化战略格局:即以兰州—白银、酒泉—嘉峪关、张掖(甘州—临泽)、金昌—武威、天水—成徽(成县、徽县)、平凉—庆阳为主体的组团式工业化城市化战略格局。

    4、“一带三区”农业战略格局:即以沿黄农业产业带、河西农产品主产区、陇东农产品主产区、中部重点旱作农业区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

    5、“三屏四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即构建以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为重点的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两江一水”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为重点的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为重点的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敦煌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区、石羊河下游生态保护治理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北山荒漠自然保护区建设。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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