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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宁夏“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2011-2015年)

2012年06月11日 11:32   来源:政府网站   
    第三十六节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健康水平。

     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健全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标准,全面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预防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精神疾病,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15年,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降至12‰、20/10万以下。

    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加强村卫生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医院布局和结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提高医疗整体服务水平。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事业,兴办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到2015年,全区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13张,每千人口职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12人。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机制,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支持中医药、回族医药发展。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第三十七节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到2015年,全区总人口控制在675万人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开展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试点。加大少生快富实施力度,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政策,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做好生殖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等,实施强基提质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人口及相关信息资源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人口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推进生态移民工程与城镇化进程,引导人口合理分布。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构建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医疗健康、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养老服务,增加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

    第三十八节扩大城乡创业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容纳大的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充分就业。

    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大力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确保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技能素质明显提升。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鼓励自主创业,着力培育个体、工商业主、企业家、经纪人、群众性创业队伍。鼓励发展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进一步完善全民创业政策,做好创业就业服务工作,建设创业园区和创业基地,不断拓展创业空间,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完善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城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7万个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次左右。

    第三十九节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提高保障能力为重点,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应保尽保。到2015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560万人、失业保险57万人、工伤保险60万人、生育保险60万人。

    完善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为主体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水平和最高支付限额。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制度。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和地市级统筹,逐步实现自治区级统筹。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逐步实现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积极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城乡低保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扶贫等政策的衔接平衡。

    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提高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等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建设和完善儿童福利院、孤儿院等福利基础设施。加快福利企业发展步伐,加大福利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开辟更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工作岗位。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和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地方慈善法规,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工作。

    第四十节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需求。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由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稳步扩大覆盖范围。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逐步将新就业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增加土地供应总量,调整供应结构,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将保障性住房列入控制性规划指标,作为土地出让招标的前置条件,确保落到实处。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程序,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倡导住房租赁消费,合理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量力而行改善居住条件。“十二五”期间建设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12.44万套,其中廉租房3.14万套、经济适用房4.9万套、限价商品房1万套、公共租赁房3.4万套。加大城市工矿区、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力度,改造棚户区住房4.23万套,从整体上缓解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第十章推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推进文化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四十一节提高公民文明素质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倡修身律已、尊老爱幼、勤勉做事、踏实做人,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进一步巩固全区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学习型组织,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抓好文化、科技、卫生、法律、信息五下乡。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教育,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第四十二节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以保障和实现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服务全民为对象,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山川之间、城乡之间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差距。

    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宁夏大剧院、红旗文化大厦等一批标志性文化工程,着力改善全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以及社区和乡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使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并实行免费开放。

    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农家书屋和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文化大院、流动文化服务、文化广场升级改造等文化惠民工程。到2015年实现全区广播电视户户通目标。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积极组织挖掘、整理、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扶持具有回族特色的民族、民间、民俗文化加快发展。在传承的基础上推进文化生产和传播创新,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建设,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

    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宣传和对外交流,增强文化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强城乡群众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第四十三节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

    逐步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区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深入挖掘回族优秀文化、红色经典文化、丝绸之路文化、大漠黄河生态文化、边塞军旅文化、西夏遗存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快建设黄河金岸文化产业带、贺兰山历史文化产业带、六盘山生态文化产业带。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提升文化影响力。大力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整合。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发展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会展等产业,积极培育网络、动漫、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创作一批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艺术再现回族优秀文化。

    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宁夏报业集团、黄河出版传媒集团、宁夏影视传媒集团、宁夏演艺集团等大企业,支持发展“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文化企业,增强多元化供给能力,满足多元化社会需求,繁荣文化市场。

    第四十四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以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重点,整合资源、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完善服务,激发公益性文化活力。

    围绕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培育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努力提高文化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围绕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不断增强活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

    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政事分开,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实现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更好地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面向市场融资,提升经营性文化竞争力。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协会,大力发展文化经纪、文化代理等中介组织。

    第十一章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科技兴宁和人才强区战略

    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型人才队伍,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科技基础并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第四十五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结合我区区情,支持原始创新,加快推进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在能源化工、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特色优势产业、节能环保、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围绕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启动20个重大科技专项,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引进、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掌握一批核心知识产权,开发一批优势特色产品,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

    建立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构筑企业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研发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在区内国有和国有控股、非公经济产值超亿元的生产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力争到“十二五”末,培育100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成300个成长性好、覆盖各个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到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0%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8%以上。

    第四十六节健全创新体系

    以科技研发、科技资源共享为重点,搭建和完善50个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区域创新体系。

    围绕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完善科研院所布局,建设一个产业一个研发平台、一套研究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以国家和自治区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科技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强化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加大政府对研发和创新平台技术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着力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全面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所得税减免等激励政策。建立健全科技进步考核体系,加强对各级政府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科技进步目标的考核。

    “十二五”期间,建设完善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个、技术创新中心100个,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0个。加快推进自治区六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加快科技孵化园和工业园区科技孵化基地建设。

    第四十七节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围绕建设创新型宁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培养一批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人才。建设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育基地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高地。积极引进特需特缺人才,争取“千人计划”,继续实施“百人计划”,启动并实施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上接七版)

    推进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提升、未来人才储备工程,实施专家服务团和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形成合理的人才梯次结构。支持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根据需求联合、定向培育企业所需技术人才。

    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培养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充分发挥区内人才作用,稳定区内人才队伍,实施“塞上英才”培养激励计划,努力培养造就科技领军人才,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创新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改进、完善人才管理方式,促进人才向重点领域和基层流动。优先保证人才发展的投入,建立人才发现和激励新机制。支持银川市建设“人才特区”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到“十二五”末,全区人才总量超过50万人,培育建设50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和学术带头人。

    第十二章改善生态环境构建“两型”社会

    树立生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保护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十八节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采取得力措施,以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减缓气候变化。进一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限制和淘汰低效落后的工艺设备。利用IGCC(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和煤气化多联产等先进技术,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到2015年,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建设低碳产业园区,大力发展信息、旅游、动漫、文化创意等低碳产业,鼓励发展新能源及新能源设备制造产业,进一步延伸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链。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广泛开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鼓励低碳产品消费。建立和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监测制度,积极推进碳排放交易平台建设,加快碳交易步伐。

    坚持用低碳理念指导城市规划编制,发展低碳城市。应用绿色节能建筑技术,发展节能节地建筑,执行新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推广节能65%的标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建设绿色照明工程。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科学分析评估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与布局,提高保护性农业发展的比重。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封山禁牧、防沙治沙等工程,提高植被覆盖率,增强固碳能力。根据水土资源潜力,大力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四十九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从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入手,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幅度提高资源产出效率。

    以沿黄经济区为重点,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煤炭、化工、冶金、造纸等高效循环生态产业链,着力发展循环型农业。强化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工矿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和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继续推进宁东基地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石嘴山市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永宁县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县、灵武市可再生资源利用循环经济示范园、大地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建设,为创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省区打下坚实基础。

    第五十节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着力推进节水、节地、节材,加大资源勘查力度,加大资源供给,建设集约、清洁、绿色的资源节约型社会。

    强化水资源节约、管理和有偿使用,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开采,科学利用浅层地下水和地表水,加强水源地保护,深入开展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市节水,全面推进水权转换。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控制城镇建设用地,保护基本农田,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推进农村居民点撤并后的土地复垦。

    制定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技术标准,开发节材代木、代钢、代铝等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大力推广使用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可降解材料和替代材料。增强全民资源节约意识,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抵制过度包装,倡导绿色消费。

    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和保护,重点加强宁东地区煤炭资源、卫宁北山金属矿产、原州区岩盐、中南部缺水地区地下水以及宁夏急需紧缺矿产资源的勘查。依法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准入制度,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

    第五十一节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和环境共赢的新局面。到2015年,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全面达到Ⅲ类,饮用水水源达标率90%以上,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Ⅱ级标准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

    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围绕创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生态工业园区、实施沿黄城市带区域环境全防全控、确保中部干旱带饮用水安全、加强南部山区生态保护为重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产业和项目准入制度,设置鼓励、限制和禁止建设的产业环保准入标准。

    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创建生态示范县,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环境监管体系,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采煤沉陷区治理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目标责任制,将污染总量减排、环境质量目标、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置等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实施环保民生工程,切实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第五十二节建设西部生态文明先行区

    坚持保护优先与自然修复为主,以荒漠化防治和水土保持为重点,着力推进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构建以六盘山水源涵养和水土流失防治生态屏障、贺兰山防风防沙生态屏障、中部防沙治沙带和宁夏平原绿洲生态带为骨架的“两屏两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北部引黄灌区以农田、湿地和城市生态系统建设为核心,重点完善农田林网和贺兰山东麓防护林体系,保护绿洲湿地,打造黄河金岸绿色长城。中部干旱带以防沙治沙为核心,继续实施封山禁牧和退牧还草,恢复退化草场植被,积极推进沙产业开发,建设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南部山区以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为核心,加快泾河、葫芦河、清水河、祖厉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加快推进“六个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建设工程,实施“三河源”水源保护工程和大六盘生态经济圈建设,增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加强重点镇、中心村、生态移民新村绿化。加大宁东、太阳山等工业园区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进一步提高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五年营造林面积1125万亩,治理沙化土地4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以上。

    第十三章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

    坚持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树立全球战略眼光和合作共赢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拓展对内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第五十三节深化国内区域合作

    积极推进与外省、市、自治区的区域合作,不断夯实合作基础,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努力形成三大合作圈。

    毗邻地区合作圈。充分发挥宁蒙陕甘毗邻地区共同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以能源化工金三角开发、呼包银经济区建设和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为契机,重点深化宁夏与三省区在能源、化工、冶金、服务业、扶贫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能源金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呼包银经济区建设,实现陕甘宁革命老区共同繁荣发展。

    西部经济合作圈。西北区域,积极促进疆煤进宁,加快推进黄河上游经济区建设,全面加强与新疆、青海、甘肃在劳务、能源、化工、清真食品与穆斯林用品产业等领域的合作与开发。西南区域,加强与四川、重庆、云南、广西、贵州在特色旅游、特色农产品、文化产业、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方面的合作,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

    东中部地区合作圈。发挥宁夏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在经济、技术、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快建设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平台,探索与东中部地区政府、开发区、战略投资者和中央直属企业合作共建开发区、园中园、托管园区,积极吸纳东中部地区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促进我区装备制造业,原材料产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和高技术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化升级。

    第五十四节扩大对外交流合作

    立足宁夏,面向世界,积极参与国际产业的分工与合作,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努力形成开放与发展新优势。

    扩大对外贸易。主动适应国际贸易发展新趋势,加快调整对外贸易产品结构,加强新材料、生物医药、羊绒制品、机电、信息软件、清真食品等出口创汇基地建设,巩固扩大欧美日韩等外贸市场,积极开拓中东、西亚、北非、南美等新兴市场,切实做大对外贸易规模,形成海外进出口贸易网络。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促进传统产业与国际市场接轨。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以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积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引进一批跨国公司在我区设立生产基地、投资公司、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地区总部,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鼓励外资以合资、合作、参股、并购、特许经营、租赁等方式参与我区商贸、旅游、金融、文化、卫生、环保、农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建设与经营。积极稳妥地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优化贷款投向,提高贷款使用效率。

    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收购国外优良资产,开展跨国生产和境外加工,规避贸易壁垒,拓展国际市场。大力发展海外工程承包,积极承揽国际工程设计与项目施工,提高国际劳务输出,支持本土企业参与境外土地开发。

    第五十五节打造面向穆斯林世界开放的前沿阵地

    发挥宁夏回族穆斯林文化优势以及与阿拉伯世界先行交往优势,加快建设与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国际经贸文化合作交流平台,发展面向穆斯林世界的经贸文化合作,努力将我区建成我国向西开放的前沿阵地。

    搭建一个平台。办好一年一度的“中国(宁夏)—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宁夏)—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高峰会议”和“中国(宁夏)—阿拉伯国家文化艺术节”,搭建中阿双方国家级、国际性、永久性的经贸、能源、投资、金融、旅游和人力资源培训等领域合作新平台。

    建立两项机制。建设宁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升级宁夏清真食品认证标准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尽快实现与国际清真认证标准(Ha-lal)接轨,形成国内统一、国际认可的相互认证机制;制定中国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的产业标准,形成规范有序、双方认可的产业准入准出机制。

    建设三大基地。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集散基地。加快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研发、生产、销售,扶持出口龙头企业,建设中国(宁夏)—穆斯林国家青年创业园、中国(宁夏)—穆斯林国家清真产业国际工业园,大力发展清真产业集群。依托宁夏国际空港物流园区,建设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建设中国小商品交易中心、清真食品交易中心、国际穆斯林商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发展集保税仓储、保税出口加工、物流服务、境内关外国际集中采购的物流中转基地,把宁夏建设成为中国清真产品进入穆斯林世界、世界穆斯林产品进入中国的枢纽。国内外产业转移承接基地。适应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新趋势,以项目对接为纽带,努力改善发展环境,鼓励各市县与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沿海地区、战略投资者和中央直属企业,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承接组团式产业转移。面向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开放合作的人才培育基地。适应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需求,强化国际经贸、法律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办好宁夏大学阿拉伯语学院和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研究院,开展阿语短期培训和学历教育。支持宁夏大学等院校走出去开办孔子学院,拓展与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的文化、科技和教育合作,把宁夏建设成为我国最大的阿语培训基地、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研究中心以及国内外穆斯林学生学习和培训基地。

    建设四大中心。经贸文化交流中心,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与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的各类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鼓励双边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积极开展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方面的交流合作,逐步将宁夏建设成为中阿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与文明对话的主阵地。文化休闲度假中心,建设世界穆斯林文化博览园、世界穆斯林民俗村、世界穆斯林友谊广场、世界穆斯林历史博物馆,形成国际知名的文化旅游休闲度假中心。阿拉伯国家投资承接中心,积极引进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金融机构和有实力的企业来宁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合作,吸引保险、担保等机构来宁发展非银行金融业务,积极稳妥推进与阿拉伯国家金融机构业务试点,把宁夏作为承接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投资的重要平台。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设计、加工和博览中心,研究开发适宜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包装,依托银川、吴忠等地清真产业园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加工业。建设中阿经贸论坛永久性会址、中阿博览会国际博览中心和阿拉伯国家外宾接待中心。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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