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全文)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全文)

2012年08月13日 10:31   来源:政府网站   
    第三章 构建开发开放新优势

    一、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交通、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形成湖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空间主轴打造良好平台。

    (一)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1.“强化一通道”,加快构建湖北长江经济带综合运输通道。

    ——加快构建沿江现代港口群和长江中游的航运中心。加快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推进武汉新港建设,基本建成以武汉新港为龙头,以宜昌组合港、荆州组合港、鄂东组合港为支撑的现代港口群。推进武汉新港先行试点启运港退税,实现沪鄂两地电子口岸全面对接,大力发展集装箱直达运输。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制定多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的专项规划,加快港口集疏运大通道建设。

    ——加快航道升等联网。认真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加快长江干线、汉江、江汉平原水网和三峡及清江库区四大水系的开发,提升长江航道通过能力。加快实施引江济汉通航工程,打造连通长江汉江经济带、环绕江汉平原的长江-江汉运河-汉江810公里千吨级航道圈。提高三峡船闸管理水平,加快建立三峡翻坝转运长效机制,提高三峡枢纽的通过能力。

    ——加快公路网建设。建成上海至成都(湖北段)和湖北江南高速公路,形成连通长江经济带承东启西的高等级公路骨架。到“十二五”末,力争高速公路网辐射带内所有的县级以上城市,并实现高速公路与一般公路的合理成网。

    ——加强铁路网建设。加快推进石武高铁和武汉至咸宁、黄石、黄冈、孝感等城际铁路工程建设进度。积极推进新建荆州至岳阳、天门至仙桃、武汉至九江铁路等项目,进一步完善沿江铁路网及枢纽布局。

    ——推动航空港建设。加快武汉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宜昌三峡机场改扩建工程,筹划改造和新建沙市、赤壁、黄冈机场等通用机场,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补、干支协调的民用机场新格局。

    ——大力开展过江通道建设。以湖北长江经济带中段为重点,加快已开工过江通道的建设,重点建设好荆州长江二桥、庙嘴长江大桥、白洋长江大桥、香溪河长江公路大桥等过江通道,做好一些可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打造五枢纽”,提升“一主四辅”五个综合交通枢纽功能。

    推进武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依托港口、公路站场、铁路站场、航空港基础设施和完善的集疏运系统,构建中部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善、辐射最广的综合枢纽,承担多种交通方式的客货中转联运和信息服务。将黄石、鄂州、黄冈基本建成组合型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积极承担鄂东地区客货中转联运。将宜昌、荆州、咸宁分别基本建成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宜昌主要承担重庆、四川向东方向的客货中转联运。荆州主要承担两湖平原货物中转联运,并为全国分流“北煤南运”、“西煤东运”压力。咸宁主要承担咸宁地区和湖南部分地区的客货中转联运。

    3.“建设一系统”,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支持保障系统建设。

    加快建设“数字长江”。基本实现水运政务及运输服务信息化。“数字航道”基本建成并发挥较好作用。加快建立与全国联网的公路运输信息系统、航空货运公共信息系统和连通长江流域上下游骨干港口的货运信息系统。构建湖北长江经济带多种运输方式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实现港航信息全面共享。

 


    (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提高防洪减灾能力。

    以荆江河势控制应急工程、荆江大堤、重要支流堤防综合整治工程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长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加快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荆江等分蓄洪区工程的安全建设,保证重要蓄滞洪区基本能够正常运用。加快实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十二五”期末实现大中型病险水库销号,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基本完成。继续完善国家重点防洪城市和省内重点防洪城市防洪安全体系建设,积极实施重点县城防洪工程。继续抓好沿江及垸湖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及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支撑。

    2.加强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沿江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着手开辟武汉市战略备用水源地。进一步扩大沿江大中城市的供水规模,新建一批乡镇水厂,稳步提高城镇饮水安全保证率。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力争“十二五”期末基本解决新增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3.加强农田水利和生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以大中型灌区及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中33个粮食主产县的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配套、改造现有排灌设施,建设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农田。加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以及限制性开发和禁止开发地区水土保持。加强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建设,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和优化完善网络资源。建成各地区、各种类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的骨干传输网,建立湖北长江经济带信息系统基础框架。加强沿江城镇基础数据资料库建设,并与“数字长江”有机衔接。建设三峡库区综合信息空间集成平台。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建设互联互通、覆盖城乡的电子政务统一应用平台和协同共享的统一门户网站。加快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与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武汉“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建设与长江流域其他地区对接的信息平台。

    二、现代产业密集带建设

    坚持以“水”兴带,着力构建以水资源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优先发展涉水产业,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建设各城市功能定位与分工明确的产业园区,建立沿江区域间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把湖北长江经济带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

    加快发展沿江先进制造业。发挥水资源优势,打造国家重要的冶金、汽车、化工工业基地,振兴装备及船舶制造业,积极开展建材、纺织服装、火电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生产规模化、产业高端化、管理现代化,全面提升湖北长江经济带制造业的产业层次和综合竞争能力。

    突破性发展沿江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发挥湖北作为科教大省的优势,依托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力发展光电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高技术产业战略高地。

 


    积极发展沿江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和中心城市枢纽作用,构建武汉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和宜昌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区;大力发展沿江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积极推进沿江地区的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等服务业集聚发展。

    大力发展沿江现代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有机农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水稻、水产、水禽、水果等为特色,努力构建沿江优势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产业带、优质畜牧水产养殖与加工产业带、特色林果生产与加工产业带。

    三、新型城镇连绵带建设

    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城镇由偏重规模扩张向规模扩张和功能提升并重转变,由偏重经济发展向注重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转变,由偏重城市发展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

    围绕“一核六点”布局沿江城镇体系。充分发挥武汉核心作用和宜昌、荆州、黄石、鄂州、黄冈、咸宁等重要节点城市的聚集和扩散功能。加快发展大城市,培育发展2至3个城区人口过百万的大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

    优化沿江城镇布局,在空间上布局湖北长江经济带两个城市群:东部城市群(在武汉城市圈范围内)和西部城市群(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范围内),引导人口、产业和基础设施在沿岸有序集中与分布。提升武汉—黄石段的凝聚力和辐射力,办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进沿江各地综合性制度创新,促进区域合作与沿江各地共同繁荣。加快宜昌—荆州段的开放开发步伐,着力构建湖北长江经济带西部城市群,使之成为带动整个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的强大引擎。大力提升武汉—荆州段的城镇发展水平。扶持湖北长江经济带东西两端的黄梅、武穴和巴东、秭归的发展。支持巴东黄土坡滑坡整体避让搬迁及其后续工作。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逐步成为农村人口转移的主要载体。优先支持沿江重点镇和中心镇发展,集中打造特色资源镇,增强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成为接纳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节点,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推进港口新区建设,实现以港兴城。以港口作为城镇新区开发的支点,配套临港产业,带动新城发展,并通过区域联动、顺江发展、集群布局带动区域发展。支持黄冈临港经济区建设。

    四、开放合作

    (一)促进区区联动及区港联动。

    推进沿江地区保税物流中心、口岸、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联动、互动。完善“大通关”环境,建立区域报关网络。

    (二)推动跨江联合开发。

    加快推动黄梅小池开放开发,积极对接九江,加强与九江跨区域合作。推动黄石市与黄冈浠水县跨江联合开发试点。推进赤壁、洪湖跨江协作。

    (三)加强与上中下游省市联合与合作。

    联合湖南岳阳、江西九江打造长江中游地区港口群。在此基础上,推动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合作共建,共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形成并上升到国家层面。积极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建立“接轨长三角、配套大上海”推进机制。建立与江苏沿江开发、安徽皖江开发联动机制。推动“后三峡时代”湖北与重庆的新联合与新合作。

    (四)加快对外开放。

    巩固欧美、日韩以及港澳地区等传统市场,大力拓展俄罗斯、巴西、印度、非洲国家等新兴市场。争取在武汉设立更多领事馆,支持和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武汉等地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区域性采购中心等机构。注重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加大智力、人才和技术引进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各类特色产品出口加工基地。鼓励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如武钢、东风等积极参与国际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合作,在国外建立生产中心、营销中心。

    五、生态文明

    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水资源、岸线资源利用与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力争“十二五”期末,基本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带。

    (一)加强水资源利用与保护。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四项制度,取水建设项目要进行水资源论证;各类产业园、工业园等要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使沿江取水项目布局及各类产业园、工业园布局同沿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优化临水产业布局。加强湖北长江经济带环境容量的研究与监测。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生产生活节水,重点抓好火力发电、石油、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等高用水行业的节水工作。严格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水环境综合防治,加强湖泊综合保护治理。重点实施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和梁子湖、洪湖、斧头湖等湖泊综合治理。加强三峡库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丹江口库区水源涵养与水质保护生态功能区、汉江中游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治理。

    (二)加强岸线资源开发与保护。

    制定岸线资源利用与管理规划,对吞吐量在200万吨以上、停靠1000吨级船舶的港口码头纳入全省统一规划和审批范围,严防随意抢占长江优质岸线资源的现象发生。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沿江滩涂。高效、合理地开发利用武汉新港区、宜昌港区和黄石棋盘洲港区等。有控制、有条件地适度开发岸线控制利用区,严禁擅自开发划为保留区的岸线,禁止开发划为保护区的岸线。

    (三)加强重要与敏感生态功能区保护。

    加强三峡库区生态功能区生态建设。建设好长江新螺、天鹅洲两个白鳍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健全石首麋鹿、宜昌中华鲟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实施洪湖等一批省级和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加强带内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建设。支持黄冈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

    (四)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三库”(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漳河库区)、“三江”(长江、汉江、清江)、“三湖”(洪湖、梁子湖、东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按照财政部、环保部开展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要求,推进梁子湖“以奖促防”项目建设。抓住《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9-2015年)》(征求意见稿)纳入我省大东湖、梁子湖、滠水河等一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的机遇,促请有关部门加大投资力度,以这些大工程带动水污染快速治理。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控,探索在长江经济带实行空气污染联防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制定沿江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五)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

    按照湖北省低碳试点发展规划,建设青山、阳逻、鄂州大循环经济示范区,推进东西湖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加快武汉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在湖北长江经济带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荆州、宜昌、荆门、黄冈等一批重点循环经济项目、重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支持仙桃低碳产业园建设。

 


    第四章 承接产业转移

    针对“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三大经济圈的产业转移,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长江经济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瞄准招商引资重点目标区域,跟踪相关产业和项目,依据示范区产业发展需要,有效运用招商资源,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探索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途径和新模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区域产业分工,鼓励长江经济带内产业转移,共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一、产业承接发展重点

    围绕产业升级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吸纳资本、技术、人才、品牌等要素,明确湖北长江经济带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方向。从加速壮大化工产业,大力振兴机械制造业,着力培育高技术产业,优先建立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提升农产品加工产业,积极发展与“长三角”联系紧密的现代服务业等方面提出产业承接发展的重点。

    (一)化工产业。

    引进战略投资,实施重大项目,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升级,适度扩大产业规模。强化资源保障,推进节能、降耗、环保技术改造,大力发展高加工度、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延伸产业链。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农用化工、医药化工。

    (二)机械制造业。

    引进国内外优质产业资本和先进技术等要素,对接区域内骨干企业,支持企业改组改造,加强技术研发,掌握核心技术,形成系统集成能力,发展壮大一批大型机械制造企业和工程公司。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石化机械制造、通用机电设备制造、金属制品加工、水工环保设备制造、船舶工业。

    (三)高技术产业。

    充分开发科技资源和挖掘市场潜力,扩大合作,集聚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高端机械、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电子信息产业。

    (四)劳动密集型产业。

    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和区位优势,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引进知名品牌,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先进管理模式,加速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张升级,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重点发展:纺织印染服装产业、家电工业、森工产业、建材工业、橡胶塑料工业。

    (五)农产品加工产业。

    落实《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龙头企业,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打造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供应基地。重点发展:粮油加工业、棉花加工业、油脂加工业、畜禽加工业、林产品加工业、水产品加工业、果蔬加工业。

    (六)现代服务业。

    把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围绕湖北“两圈一带”战略,重点规划建设一个现代服务业核心区、两个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区、三个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重点推进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金融、物流、信息、旅游、文化、商务等6大现代服务业产业,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完备、生活性服务业丰富繁荣、新兴服务业优势突出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二、产业承接园区建设

    一是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生态环保、特色发展的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投资环境,加快转型升级,将开发园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首要平台。

    继续完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区,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打造承接产业平台。正确选择和培育园区主导产业,以龙头企业为主打造专业特色园区,以产业聚集形成园区品牌,尤其是对主要用于承接东部沿海和海外产业转移的石油机械工业区、纺织印染工业区、精细化工工业区、食品加工工业区认真做好规划,加大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工业园区资源配置最优、基础设施共享、污染治理集中、土地利用集约、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集群蓬勃发展的格局。

    二是通过合作共建开发园区,创新合作共建方式,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创新园区合作共建机制。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与东部沿海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产业转移促进平台。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与上海、广州、深圳等沿海城市加强联系,做好产业转移与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工作的衔接,用签订对口承接合约的形式保障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责任编辑:徐晶慧)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