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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013年04月23日 16:03   来源:政府网站   

  (三)着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将科技创新摆在发展的核心位置,抓住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酝酿突破的战略机遇,实施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增强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 1 )完善创新机制。出台实施自主创新促进条例配套政策,构建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推进科技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品牌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散裂中子源、国家基因库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重要创新平台建设。( 2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海洋科技、低碳技术、新能源汽车、 LED 照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围绕低成本医疗器械、 “ 数控一代 ” 机械产品、公共安全等领域实施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3 )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扶持一批科技服务骨干企业,深入开展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试点,加强中小企业孵化平台建设,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4 )推动人才集聚。做好高层次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引进和跟踪服务工作。启动实施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推进“千人计划”南方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发挥留交会、高交会等重大平台作用。

  (四)着力深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坚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加快建设现代产业 500 强项目,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 1 )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服务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积极发展健康卫生、绿色环保、休闲旅游等幸福导向型产业。大力推进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中新(广州)知识城四个现代服务业开放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 100 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进现代服务业 100 个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培育 100 个现代服务业骨干企业发展。加快建设广州国际金融城、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等金融功能区,大力发展国际金融、产业金融、科技金融、民生金融和农村金融。( 2 )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中科炼化、中委炼油、湛江钢铁、一汽大众(南海)、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项目、江门南车轨道交通装备等重大项目建设,依托重大产业项目,打造一批重大产业集聚区。推广重大装备发展和应用,实施首台(套)重大装备示范应用工程。积极推进石化、汽车、装备等一批产业链发展,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整体效益。( 3 )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新认定一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加快推进高世代液晶面板、薄膜太阳能电池、通用飞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力度实施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光伏发电、物联网、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应用示范工程,出台公共交通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等政策。充分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作用,启动实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推动开展区域集优集合票据等低成本融资模式的创新试点工作。( 4 )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运用现代经营业态和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具有一定技术和知识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优势传统制造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技术升级、装备更新、品牌建设等。( 5 )加快发展海洋经济。落实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和建设海洋强省决定,制定全省海洋岸线总体规划,培育临海产业和海洋新兴产业,实施深蓝渔业工程,推进集中集约用海和科学围填海,推动形成广州南沙、龙穴岛等 9 片集中集约用海区。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 6 )培育壮大企业实力规模。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经营规模超 100 亿、超 500 亿、超 1000 亿的大型骨干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培育适应民营经济发展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 7 )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深入实施 “ 两化融合牵手工程 ” ,深化信息技术在工业方面的集成应用,推动制造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变。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拓展光纤和无线网络,继续推进 “ 三网融合 ” 试点,建设珠三角无线城市群。大力发展物联网,抓好广州、佛山、云浮、东莞等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实施云计算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建设全省城乡规划空间信息服务平台。( 8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规范税费管理,进一步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设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重点帮扶 500 家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强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在转型升级、基础保障、民生改善、区域协调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优化调整重点项目区域和产业布局。计划安排省重点项目 280 项、总投资 4200 亿元,加大向 基础设施、粤东西北地区、绿色发展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倾斜力度。 ( 1 )完善省重点项目推进机制。深入落实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和 “ 三重 ” 目标管理责任制,研究制定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健全省有关部门、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项目业主单位三位一体的协同推进项目建设机制,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启动一批 “ 十二五 ” 规划重大项目,谋划储备一批符合转型发展方向、增强发展动力的重大项目,形成循序渐进、滚动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良性机制。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融资、用地支持。( 2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出省通道建设,加大力度推进建设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的交通运输通道。加快建设贵广、南广、厦深等干线铁路,广州白云机场和深圳宝安机场扩建,广深沿江深圳段、汕昆高速等高速公路,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等港口和航道项目。加快建设阳江核电、台山核电、汕尾海丰 “ 上大压小 ” 、深圳抽水蓄能电站、珠海 LNG 接收站、珠海南海海上天然气终端项目等能源保障项目。 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韩江高陂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开工建设韩江粤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3 )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争取国家加快批准我省已上报的估算总投资达 4088 亿元的 32 个重大项目。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在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服务业引导、农林水等方面的资金支持。推动企业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六)着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把稳定出口和扩大进口结合起来,把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与加快走出去步伐结合起来,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1 )千方百计稳定出口和积极扩大进口。提高一般贸易出口比重,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大出口信用融资支持力度,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巩固美欧日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中亚、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打造专业市场、境外展示中心、电子商务等新平台,多渠道支持企业抢抓订单。进一步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落实促进进口扶持政策,完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扩大紧缺资源和能源、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有利于转型升级的产品进口。组织境外采购活动,建立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等进口贸易平台。规划建设进口商品交易中心。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扩大 “ 三个一 ” 通关模式试点。( 2 )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鼓励外资重点投向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节能环保等领域。积极利用国际咨询会、高交会等平台,吸引欧美发达国家、世界 500 强企业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到我省投资,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离岸服务外包企业。( 3 )加快实施 “ 走出去 ” 战略。细化和落实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 “ 走出去 ” 一站式服务和对接平台,支持优势企业通过租赁、合资、股权收购等途径开展技术、知名品牌和营销渠道等方面合作。( 4 )深化粤港澳台合作。深入落实 CEPA 及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政策,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进一步放宽准入政策,争取在金融、商贸、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合作率先取得突破。细化落实国家赋予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的特殊政策。加快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速铁路、粤澳新通道等跨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粤台交流合作,推动汕头、梅州、潮州、揭阳四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七)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珠三角地区的转型发展和东西北地区跨越发展良性互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和转型升级的新动力。珠三角地区通过结构调整加快发展,东西北地区在加快发展中调整结构。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推进市(县)功能分区规划研究,推动市(县)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划分具体功能区。继续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试点。年内制定出台主体功能区规划财政、投资、产业等配套政策。( 2 )提升珠三角发展质量。深入实施珠三角五个一体化规划,重点加快珠三角城际轨道和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深中通道、惠州机场军民合用扩建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州、深圳中心城市功能和集聚辐射能力,加快推进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深度合作。大力推进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珠海横琴新区等国家级新区开发建设,扎实抓好中新(广州)知识城、东莞台湾高科技园、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等重大平台建设,规划建设肇庆新区、中山翠亨新区、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惠州环大亚湾经济区和江门大广海湾区等重大平台。( 3 )推进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全面实施东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加快推进东西北地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汕湛高速公路、包茂、济广、大广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湛江机场迁建、汕昆高速公路、深茂铁路、合浦至湛江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粤东、粤西建设以石化、钢铁、能源生产为主的沿海重化产业带。推进 “ 汕潮揭 ” 同城化和 “ 湛茂阳 ” 临港经济圈发展,加快建设茂名滨海新区、汕头海湾新区、湛江东海岛工业新城、揭阳空港经济区等。大力支持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产业项目落户粤东西北地区。推动粤北走生态发展道路,实现绿色崛起,规划建设云浮新区、韶关芙蓉新区等。继续推进韶关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粤东西北旅游资源优势,促进粤东西北地区特别是生态发展区的旅游开发。( 4 )深入实施 “ 双转移 ” 战略。加快建设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和顺德英德经济合作区。推进优质园区扩容,优先扶持重点区域、重点园区和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扩大园区管理权限,创新合作体制和招商方式,加快培育园区特色支柱产业,推进乡贤回归反哺工程。实施校企双制和订单式培训计划,推动劳动力培训转移由量向质转变。( 5 )加强区域合作。扎实推进援藏、援疆和对口帮扶工作。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强与泛珠三角地区交通设施的衔接,深化与周边省、市的经贸交流,支持和配合贵州省办好第九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

  (八)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大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力度,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建设美丽广东。( 1 )强化能源资源使用约束。 出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 , 加强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审查和监督检查, 建立新上项目与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挂钩机制, 研究价格政策在引导能源生产和消费领域的作用。加快工业、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措施推进建筑节能。 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清洁生产。( 2 )加大污染治理。实施南粤水更清、珠三角清洁空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等环保为民四大行动计划。所有地级以上城市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发布 PM2.5 等实时监测数据和灰霾等空气质量预报, 从源头查找并 严格控制 PM2.5 和臭氧等二次污染物,推进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治理。全面加强 石马河、淡水河、练江等 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 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中心区域全部燃煤机组完成脱硝改造。 推动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建设,各县(市)全部开工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或焚烧厂 ,加强对二次污染的监管 。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抓好机动车污染减排。( 3 )推动低碳发展。做好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低碳城市(县、区)、园区、社区试点示范。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的工作机制与工作体系,制定配套政策和业务规则,启动开展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 4 )加强生态保护。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围城进城三大重大生态工程,深入实施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湿地保护等工程。 继续推进省绿道网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建设生态景观林带 3000 公里 、碳汇工程林 300 万亩。( 5 )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市场监管和闲置土地处置,加快落实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深入推进 “ 三旧 ” 改造工作,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及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

  (九)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抓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力争在行政审批、投资体制改革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1 ) 加快行政体制改革。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压减 40% 左右,推进珠三角地区行政审批零收费。做好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 。深化富县强镇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加快实现县镇权责关系法定化。 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扩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法定机构试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探索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拓展和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功能, 2013 年连通至全省所有县(市、区)一级政府系统。 研究探索规划体制改革,把各类规划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权威性。 ( 2 )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取消省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现以备案制为主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大幅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公共资源竞争性配置机制,为各类投资主体创造更加平等的环境。研究出台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3 )深化财税、金融和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落实财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推动组建省属金融控股集团,鼓励和规范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完善国资监管机构和职能,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到位。( 4 )优化市场环境。全面推进 “ 两建 ” 工作,出台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启动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政策措施。围绕市场竞争秩序、企业信用、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等方面加快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实施《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在深圳、珠海、汕头等市开展试点。 扩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 ( 5 )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手续。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基层各类组织的协同作用,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十)着力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政府资源向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社会民生领域倾斜。今年省财政投入 592 亿元,全省各级财政投入 1576 亿元,继续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1 )努力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继续推进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平价商店等 “ 三项建设 ” 。新建 1000 家平价商店。继续落实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2 )稳定扩大就业。深入实施扶创业带就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产业园区就业拓展三项计划。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 120 万人。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差距。 ( 3 )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基础养老金从 55 元提高到 65 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 10% 左右。按规定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提高五保户及低保保障水平。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养老事业机制。完善统筹城乡的居民医保政策体系,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多向联网即时结算、职工医保关系省内转移接续。( 4 )加强住房保障建设。构建以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机制,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 7.84 万套,新增租赁补贴 5028 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 11.59 万套。坚决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5 )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新时期广东精神。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覆盖工程,扶持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或完善设施设备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 25 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180 个,加快县级多厅数字影院和农村固定电影放映点建设。( 6 )提升教育发展质量。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式优质化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发展质量。积极实施“强师工程”,提高师德水平。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政策,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创强和珠三角地区教育现代化。支持和改善欠发达地区及农村办学条件。在东西北地区创建 100 个教育强镇(乡、街道)、 10 个教育强县(市、区),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农村(含县镇)户籍全日制在校生。( 7 )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出台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基本药物比例达 40% 以上,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建 1 家平价医院,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平价药包,新建 300 家平价药店。开展平价医疗服务试点。出台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经费补助。完善药品招投标制度。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构建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8 )切实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异地务工人员 “ 积分制 ” 入户政策 ,建立异地务工人员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对 60 万异地务工人员实行减免费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读公办学校比例。加强异地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执法检查。( 9 )加强平安广东建设。加大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健全完善集 “ 打、防、控、管、服务和整治 ” 于一体的立体化社会治安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防灾减灾和灾害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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