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重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
努力完善城镇体系。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滇中城市群建设,带动全省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支持现代新昆明建设的若干政策。支持滇西北、滇东北、滇西南、滇南等次中心城市和州市所在地城市建设。积极发展县城和特色小镇。支持旅游城市和边境口岸城市进一步优化环境,展示良好形象。鼓励和支持城市之间开展分工协作,努力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空间分布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镇发展体系。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完善供排水、供电等设施。积极做好城市规划修编工作。
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认真落实廉租房配套资金,开工建设11万套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棚户区、煤炭采空区和一些矿山、华侨农(林)场、垦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重视解决农民工的居住需求,逐步把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保持全省普通商品房市场稳定发展,增加普通消费者需要的中、小面积商品住房供应。认真落实促进住房交易的优惠政策,鼓励二手房交易。
大力拓展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装备水平,推动建筑产业升级,充分发挥建筑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六)加强科技基础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自主创新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要全面实施“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力争全省财政对科技的投入达到20亿元以上。
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企业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年内认定和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30个,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个以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
推进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研发20项,推广应用突破产业技术瓶颈的关键共性技术20项,以提高创新能力带动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创新产业基地,推进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光电子基地、冶金和有色金属新材料、磷化工、煤化工、装备制造业、新能源和中药现代化等产业化创新基地建设,努力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
构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科研院所、企业和高等院校的联合与合作,促进知识流动、人才培养和科技资源共享。建设云南科技创新园,组建云南应用技术研究院,开工建设云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认真落实支持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深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品牌战略,鼓励、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继续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加大力度引进高端科技人才,积极选拔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办好“科学大讲坛”和各类科技成果、科技发明展会,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环境。加强科普工作。
(七)围绕重点领域,拓展对外开放深度和广度
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全面落实国家鼓励出口的各项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企业扩大出口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积极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提高出口经济效益。鼓励进口一批我省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零部件和重要资源、原材料产品。
努力拓展开放空间。全面深化云南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务实推动云南与印度以及南亚地区合作,加快推进中越、中缅、中老跨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实施云南“跨国公司培育计划”和“走出去企业培育计划”,遴选一批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大力发展技术、劳务输出,扩大海外工程承包。积极推动境外替代种植向替代产业发展。积极推进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
促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加大力度推进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事权集中、统一协调的新型口岸管理制度,促进人员、货物通关便捷。
主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深化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与长三角、京津冀经济圈的经贸联系。落实好滇港合作项目,争取外商和港、澳、台、侨商扩大在滇投资规模。依托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搭建好产业承接平台,加快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出口加工基地。
(八)重视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继续抓好“普九”成果的巩固和提高,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抓好镇雄、鲁甸、澜沧3县的“普九”攻坚,按规划全面完成“普九”任务。排除中小学D级危房150万平方米,加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继续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促进高校开展国际合作;加快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呈贡新校区入住新生5万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搞好云南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
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抓紧出台我省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巩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成果,对全省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全省人均参合标准达到100元。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未达标的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边境地区村卫生室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素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建立和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中医(民族)药事业发展。探索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的长效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行业。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及保障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
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加快新博物馆、科技馆、云南文化艺术中心、云南文苑、艺术家园区、亚广传媒中心等标志性文化工程建设,加强社区文化工作,建设一批乡镇文化综合设施。继续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提高边境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率。加强民族文化遗产和古籍抢救保护,继续对优秀民间文化传承人给予生活补助。进一步繁荣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史档案等事业,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和决策咨询工作。推动各级博物馆、文化馆免费向社会开放。积极促进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一批社区体育中心和大众健身活动中心。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切实做好就业工作。认真落实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力争新增城镇就业2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万人。省财政筹集资金2亿元以上,对困难企业给予岗位补贴,稳定10万人就业;安排2亿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帮助3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有创业能力的个人自主创业。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到基层和农村、到中小企业就业。做好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工作。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作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
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参保人员异地持卡就医试点工作。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提高养老、失业、工伤保障标准和生育保险医疗待遇,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力争使全省1550万人享有各类社会保险。抓好敬老院等福利设施建设,对特困老人和五保对象逐步实施集中供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加快推进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加强气象预报、灾害预防等工作,尽力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抓紧研究和制定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规范和改革方案。搞好非教育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范和改革前期工作。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