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坚持生态立省,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是海南科学发展的核心资源,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随着开发建设强度加大,海岛生态的脆弱性时刻提醒我们,要始终坚持生态立省,强化全民生态自觉,实施可持续的生态保护工程,努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这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战略任务,也是我们造福子孙后代的历史责任。
(一)大力推进绿化宝岛大行动。植树造林既是绿化美化,优化生态环境,也是增加森林碳汇,拓展发展空间。要加快制定和实施绿化宝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民参与,在道边水边、房前屋后植树造林,巩固天然林和海防林保护建设成果,打造一批城市森林公园、城郊湿地公园,营造全岛天然大氧吧。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种树,优选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经济果树,兼顾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到2016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努力达到62%,森林总碳储量超过6000万吨,各市县城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努力把海南打造成为空气清新、四季花开的绿色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
(二)努力建设绿色低碳岛。着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低能耗、低排放的新兴产业,加大对传统工业的生态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水泥、林浆纸、石化等产业的循环经济,推广“养-沼-种”三位一体的循环农业模式,加快洋浦、昌江等生态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水电、气电、核电、户用沼气和工业沼气、生物柴油等清洁能源,适度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在全省公共领域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普及新型节能照明灯具,建设绿色照明示范省。普及太阳能建筑技术应用,建设绿色建筑示范省。推广新能源汽车,海口、三亚的出租车、公交车要率先普及,建设绿色交通示范省。在旅游度假区推广冰蓄冷区域集中供冷。到2016年末,力争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到40%左右,城镇新建住宅建筑70%以上应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确保实现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
(三)严格依法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坚持上项目决不降低环保门槛,开发水平不高,宁可不开发,也决不为了一时的经济指标而破坏生态、失掉长远发展的本钱。依法依规、严格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生态核心区、重点水源地、重要海域。在严格保护热带雨林资源的前提下科学开发森林旅游,积极拯救海南长臂猿、坡垒等濒危珍稀动植物,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入侵。运用价格等综合手段严格控制地下水、地热温泉开采,坚决禁止乱挖滥采矿产资源。进一步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提高运行管理效率,项目开发到哪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就要跟进到哪里,到2016年全省主要城镇的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大对五大河流域的保护。强化大气、水体等生态要素的监测,规范建立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等重要指标定期公布制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核安全与辐射监管及应急处理机制。开展对全岛环境负荷的评估,合理确定中心城镇人口、车辆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容量。
(四)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保障机制。加强全民生态教育,加强对游客的引导,广泛开展绿色景区、绿色酒店、绿色工厂、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倡导低碳环保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层层落实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生态核心区保护生态的积极性。保持环保投入的合理增长,不断提升环保基础设施和科技水平。完善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环境产权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探索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促进企业自主减排。加强生态立法,加大环保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就长远保持了无可替代的比较优势。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