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秋前清理月饼券霸王条款 "过期作废"不作数

2012年08月21日 15:57   来源:新民网   沈文林

  往年中秋节期间,各商家月饼券面印有“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本券过期作废”等不公平格式条款,造成诸多消费争议和纠纷。记者今天(8月21日)从市工商局获悉,通过提前对月饼券面格式条款展开专项清理工作,本市已有约922万张月饼券面“霸王条款”得到清除。

  近日,全市工商部门对本市发售月饼提货券的各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面包蛋糕房等经营者开展了全面摸底,并对其中经营规模较大的238户企业法人进行了重点走访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8户企业发售的月饼券面存在着“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所有”、“本券过期作废”、“月饼一经售出酒店将不对损坏、运输和其他事宜负责”等不公平格式条款。目前,相关企业现均已落实了整改,清除了以上条款。

  期间,黄浦工商分局走访了辖区的上海杏花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下属杏花楼、新雅粤菜馆、功德林等14家企业共18个品牌,每年中秋印发的月饼券占全市总量的70%。工商部门向该公司指出往年券面存在的违规格式条款,并对今年即将付印650万张的月饼券样本进行检查。

  市工商局表示,中秋节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对经营者的回访检查,始终保持对月饼券面格式条款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努力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李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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