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熟市董浜镇近年来先后实施了中央和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推广无人值守变频恒压供水系统为主体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覆盖面积3.5万亩,灌溉费由原来的每亩60元,降低到现在每亩30元。省财政部门的同志近日介绍说,江苏是小农水建设全国唯一涉农县区全覆盖的省份,近年来,通过建立健全六项机制,强力推进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2009年至2012年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分别安排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1.95亿元、4.05亿元、8.5亿元、9.44亿元,4年增长了近5倍;市县财政分别配套资金4.45亿元、7.17亿元、10.24亿元、11.5亿元,4年增长了2.5倍。
建立全面竞争立项机制。从2010年开始,按苏南、苏中、苏北3个经济区域实行竞争立项。同时把市县投入与其一般预算收入挂钩,并将其作为评分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粮食产能大县。竞争立项机制的完善,极大地调动了市县政府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建立项目资金整合机制。始终坚持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指导,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为平台,在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协调不同来源渠道的小农水建设资金,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在省级财政整合各项专项资金近5亿元的同时,各市县同时整合各级各类涉及小农水专项资金88.92亿元。
建立绩效评估考核机制。江苏专门制定了重点县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将小型农田水利资金分配与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及绩效考评挂钩,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小型农田水利资金分配奖惩机制。2011年、2012年省级财政分别安排专项奖励资金1200万元和1450万元,对年度考评结果优秀的重点县给予了奖励,2012年有两个县被扣减600万元。
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江苏在出台一系列相关建设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规划许可制、竞争立项制、专家评审制、绩效考评制、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公示制、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和审计监督制,逐步建立完善系统、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建设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全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健全项目监督检查机制。江苏近年来积极推进行政监督为主体,质量监督为保障,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省财政厅、水利厅在对重点县资金项目建设中期检查的基础上,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后立即委托中介机构对重点县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省通报,并抄送市县人民政府,督促整改。
中央实施小农水重点县这一重大财政支农政策3年多来,江苏已有75个县(市、区)被列为重点县,实现了全省涉农县区全覆盖,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