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合作建房 让老百姓买得起房的伟大创举

2013年01月08日 08:57   来源:人民网   沈晓杰

  最近几天,来自江苏邳州市的一条新闻在全国各地引起了轰动。据报道,邳州市200多市民自发组织的全国县级市首家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日前正式启动。这些市民“凑份子”作为股东,参与自住型和非盈利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据测算,这种“自建自住”的商品房项目,其价格比同地段其他由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楼盘要便宜40%左右。

  这一举动,无疑在当今房地产市场和房价“回热预期”的大形势下,炸响了一声“希望的春雷”。不可否认,在当前新旧交接的敏感时期,房地产市场和房价的走向,是老百姓极为关心的问题。有些“别有用心”的开发商利益链上的商人和“专家”,近一段时间竭尽所能大肆渲染房价还要继续大涨,使本来就对政府房地产调控信心不足的市民出现“恐慌性购房”。今天就有报纸报道,据某房地产机构统计,2012年南京成交面积达764.93万平方米,同比暴涨了92.69%,成交均价也达到12668元/平方米;而苏州2012年商品住宅成交更是达到108326套,接近2011年的两倍,成交面积1205.21万平方米,较2011年大涨102.38%,成交均价也达到10735元/平方米。

  诸如此类的数据,无疑加深了人们对当前房地产调控效果的怀疑。确实,在本届政府任期还有3个月左右的短短时间内,要想实现通过调控使房价回归到老百姓买得起的“合理的价位”,几乎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历史承诺”。在这样的背景下,无论是住房上的“刚需”还是“改善”者,都难免焦虑加剧:难道普通百姓的住房梦想,真的要离现实越来越远?

  正是在这样“山穷水尽疑无路”大背景下,邳州市“可使房价下降四成”的合作建房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可寄托的希望。

  之所以说这种希望“可寄托”,首先在于个人合作建房已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如果说五六年前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由于经验不足,操作手法、套路和模式还可能存在某些“灰色地带”或安全性问题,在官方认可上还可能被“拒之门外”的话,那么,现在的个人合作建房模式则已日趋完善,基本符合现有的政策框架的要求。任何官方打压个人合作建房的行为,反而有“违法行政”之嫌。从这次报道的邳州市的操作来看,这些个人合作建房者不仅在组织、拿地、资金安全和政府支持上有了相应的办法,而且在建房质量、如何选房和杜绝炒房客等方面也有了对应的手段。这些都为合作建房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其次,个人合作建房完全是群众的创造,靠合作者自我推进即可实施。它不像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因为地方政府的执行不力或开发商利益集团的“软磨硬抗”而毁于无形之中。由于自己掌握了命运,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别人的身上,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有了“价格低四成商品房”的强大动力,使“房价的合理回归”在实施上,不仅有了最强大的群众基础,而是也有了最坚实的“执行力”。

  个人合作建房虽然还在不断的探索完善中,但其显现出的强大的生命力已经让人刮目相看。众所周知,这一轮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至今已经三年。但实事求是的说,其成效离“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的调控目标并没有拉近,有的地方甚至越来越远。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寻找新的突破,就成为当务之急。而个人合作建房这样可使房价下降四成的群众创造,使我们实施了三年“最严厉调控”而未能实现的目标,重新有了实现的希望;过去数年政府上上下下出台大大小小各项举措、发了成百上千个文件没有解决的问题,重新有了解决的可能。所以,把它称为“伟大的创举”一点也不为过。在住房这个最大的民生问题上,套用邓小平的一句话,就是“不管是白猫黑猫”,谁能把房价下降到合理水平,谁能使老百姓买得起房,谁就是“好猫”!

(责任编辑:吴肖叶)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