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海南省完成城乡困难群众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46.6万多名困难群众获补贴资金1.19亿多元。这是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的。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海南省从1月18日开始部署城乡困难群众2013年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据统计,在海南省发放的补贴资金中,中央补助资金1亿余元,地方安排资金1772万余元。惠及的困难群众中,城市低保对象15.6万余人,农村低保对象近25万人,农村五保对象3.3万余人,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2.6万余人。
本次补贴工作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标准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享受国家抚恤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360元。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五指山、文昌、琼海、陵水、琼中等市县还分别把标准提高了100元—300元不等,所需资金均从地方专项资金中列支。(记者徐珊珊通讯员张造友夏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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