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消委会了解到,作为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和宣传纪念系列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已向社会发布。
今年1月6日,省消委会向各市消委会发出了《关于征集2012年消费维权重大案例的通知》,广泛征集各地2012年发生的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消费维权重大案例。省消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反复进行研究,从征集的消费维权重大案例中,筛选、评定“2012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与此同时,我省部分地市消委会对传统活动模式进行大胆创新,进一步提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活动的宣传效果。深圳市消委会将在3·15期间推出手机终端投诉平台—“消费投诉通”,消费者可以直接通过智能手机终端提交投诉信息、上传相关证据、查询处理进度、反馈投诉处理意见,消委会工作人员可通过智能手机终端,受理和处理投诉,提高解决消费纠纷效率。中山市消委会联合澳门消委会举办《消费维权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更好地落实《泛珠三角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推动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山市消费维权一体化,构建两地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东莞市消委会将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发放宣传单张、制作专题节目等方式,加大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宣传力度,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市维权服务站累计达到500个,基本覆盖东莞市区的大型商场超市、样板市场,以及消费领域行业协会,使服务站真正融入市民生活当中。
■链接
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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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