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琥珀郡广场精装房漏水 开发商只修拒赔

2013年04月15日 08:34   来源:京华时报    赵思衡 孟凡泽

房屋墙壁大面积脱落。京华时报实习记者赵思衡摄

  业主柴女士去年在昌平区琥珀郡广场买了套精装修房屋,并将该房租给他人,不料房屋多处漏水,给租户带来利益损失,柴女士要求开发商赔偿遭拒。

  昨天,开发商表示,只能对房屋进行维修,并给予每天300元的住店补偿。

  事件

  新入住精装房多处漏水

  2012年10月29日,柴女士入住琥珀郡4号楼525号房间。柴女士说,房子是精装修,但去年11月初刚供暖,就发现屋内3面墙体出现裂痕,事后物业人员前来维修。

  柴女士说,墙体二次粉刷之后,她将房屋出租给了别人,租赁合同为20年。让她没想到的是,租户租了房之后,隔三差五的就给她打电话,称房子多处漏水,“上个洗手间都得打雨伞”。

  前天下午,记者在柴女士的房间看到,墙皮脱落,房顶坍塌,卫生间内壁橱损坏,排风扇掉落,柴女士的朋友将手指按住墙体,墙面出现一个个小坑。

  说法

  >>房主

  租户利益受损索赔16万

  前天,柴女士出具了她和租户的租赁合同,上面写明:房屋出现问题而导致租户方面利益受损,房主需要赔付租户20年总房租的百分之二十。经柴女士计算,该金额约16.8万元。“这让我很头疼,租户现在要跟我打官司要钱。”柴女士称,近日,开发商才给回复,“开发商说他们负责维修,但之前房屋所受损失不予赔付,维修之后再漏水,所带来的损失,开发商再赔”。此外,维修期间,开发商会每天支付业主300元住宾馆的钱,直到维修完成。

  柴女士表示,她希望开发商能做出相应的补偿,让损失尽可能降低。

  >>开发商

  系楼上漏水已组织维修

  昨天,北京盛世原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范经理称,柴女士家的问题是因为楼上地暖漏水所致。最开始柴女士将问题反映到物业公司,但因为当时正处供暖期,暖气管道为带压状态,不便于维修。前几天,问题反映到开发商方面,开发商就立即组织维修,但柴女士要求得到16.8万元赔付,“这个我们当然不能接受”。此外,开发商方面同意退房,但只能按照原价办理。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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