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季度广西工商系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咨询、申诉、举报22411件。其中接受消费者咨询20478件,占受理总量的91.37%;受理消费者申诉1468件,已处理1268件,处理率为86.37%,成功调解1057件,成功调解率为7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1.9万元;受理群众举报465件,已处理444件,处理率95.48%,已办结268件,立案33起,案值23.6万元,罚没款为13.1万元。
家用电子电器类申诉举报总量高居榜首
广西第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933件,其中商品类申诉举报1181件,占申诉举报总量的61.1%;服务类申诉举报752件,占申诉举报总量的38.9%,家用电子电器类申诉举报总量高居榜首。
随着家电产品不断升级换代,消费者更换电子产品频繁,对手机、掌上电脑等电子通讯产品的需求量增大,从而引起的消费维权、售后服务申诉举报量也随之增多。全区第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家用电子电器类申诉举报364件,占申诉举报总量的18.83%。
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通讯器材(以手机、掌上电脑为主)、计算机、电视机的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上。
主要原因:一是电子电器类生产厂家往往专注于外形和功能上花样翻新,忽视了内在质量的保障;二是经销商对销售人员的岗前培训不足,销售人员售卖时对商品功能及售后服务描述不清,甚至误导消费者;三是消费者在对商品性能未了解清楚的情况下盲目消费,购买后才发现商品未达到所期望的效果。
食品安全问题仍然突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消费是全社会最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从统计数据来看,酒水饮料、肉禽、奶制品等食品仍是消费者申诉的主要对象。第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烟酒饮料食品类申诉举报293件,占申诉举报总量的15.16%。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安全、价格、计量等方面。
主要原因:一是食品生产者对产品原材料把关不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进行生产;二是经销商对上架商品把关不严,一些过期食品、包装已损坏的食品依然上架销售;三是计量器不准确或人为原因造成短斤少两。
电信服务申诉举报是焦点
随着通讯网络的快速发展和用户群体的快速增长,电信服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电信服务消费高居服务类申诉举报首位。广西第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电信服务申诉举报254件,占申诉举报总量的13.14%,排在消费者申诉举报总量的第三位。
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资费收取不透明,存在未经消费者同意开通收费项目的现象;二是手机话费、上网业务捆绑消费,交话费送手机等活动引发消费合同纠纷;三是网速太慢、线路故障,售后服务不及时。
主要原因:一是消费者对通讯套餐收费项目不了解,疑问多,销售人员对此解释不清;二是运营商与消费者在签订协议之前,消费者未仔细阅读条款内容,一旦出现问题,维权困难;三是售后服务反应滞后,维修人员没能及时维修。
互联网服务申诉举报居高不下
近年来,互联网用户一直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据统计,全区2013年第一季度互联网申诉举报量为133件,占申诉举报总量的6.88%。
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网络运营商服务跟不上,网络未能及时安装或维修;二是手机客户终端通过互联网进行手机团购、手机在线支付、手机网上银行交易时网速过慢或者达不到运营商宣传的速度。
原因分析:一是网络运营商缺乏严格的管理体系,工作人员未能在承诺时间内提供服务;二是硬件设备质量不过关,导致网速达不到宣传的效果,与实际运用不符,消费者对此表示不满。
工商部门提醒:选购家用电子电器产品时注意以下情况
1、选择信誉度高、有产品合格证明的正规厂家;
2、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尽可能了解商品用途及使用性能;
3、向商家了解售后服务所包含的项目、“三包”事项等,并索要售后服务保障卡;
4、向商家索要发票或购货凭据,当发现有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时,保存好相关凭据,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完)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