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静 实习记者 王健发自西安
“农业银行西安西关分理处(以下简称农行西安西关分理处)销售的理财产品,仅与客户签署一张认购/申购委托书后,便将资金从客户个人账户上划走。”近日,西安熊敏(化名)女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投诉称。
然而,按照现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
对熊敏投诉的内容,农行西安分行西稍门支行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应称,该理财产品销售文件齐全,但已经归档,若需查看,要先提供采访提纲。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农行方面亦未能提供相应的销售文件。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赵恩西律师表示,依据熊敏所言,农行西安西关分理处这种行为属于欺诈,双方签订的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中,也并未对承担风险的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客户:仅与农行签署委托书
近年来,随着理财产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银行与客户因此衍生的纠纷亦层出不穷。在这些纠纷中,较为常见的是银行销售人员向客户违规承诺收益所致。
熊敏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其在农行西安西关分理处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但银行只和她签署认购/申购委托书后,就将资金从其个人账户上划走。
熊敏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显示,其购买的名为“金钥匙天工”2013年第1期实物黄金投资理财产品,委托日期为2013年2月1日,起息日为2013年2月6日,到期日为2013年5月7日。该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显示,产品风险类型为中高风险,客户风险类型为进取型。
除上述委托书外,熊敏称自己并未与银行签订风险揭示书、产品协议等文件,银行方面也未提供产品说明书。而对于“中高风险”涵义为何,熊敏亦表示并不清楚。
按照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商业银行和客户双方均应留存。
事实上,除熊敏外,郑斌(化名)亦在农行西安西关分理处购买了同一款理财产品。据郑斌介绍,与熊敏一样,其也只签订了一份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认购金额和熊敏一样,为12万元。
律师:银行可能涉嫌欺诈
值得一提的是,熊敏及郑斌均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当初购买这款理财产品时,并不清楚应当签哪些文件,而是听销售人员说这款产品肯定保本之后,便决定购买。熊敏称,“我经常在他们那里办业务,也比较信任他们。”
而在熊敏、郑斌各自与农行西安西关分理处签订的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中,明确载有“甲方声明已清楚知悉并接受所认购/申购产品对应说明书的内容,本委托项下产品的认购/申购及其他交易行为均适用对应《产品说明书》和甲方所签署 《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的约定。”
对此,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赵恩西表示,如果熊敏的描述属实,农行西安西关分理处此举便属于欺诈行为。虽然双方签订了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但其中并未对风险承担问题进行约定。与客户相比,农行方面在此事中的过失更大。同时,赵恩西建议熊敏、郑斌可向银监局及人民银行投诉。
而对于上述客户描述情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先后两次前往农行西安西关分理处核实,但农行方面均未出示前述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亦未出示相应销售文件。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前往该分理处上级部门西稍门支行,该行相关人士回应称,熊敏所购理财产品销售文件齐全,且已归档。记者应该行相关人士的要求,向其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记者发稿,农行方面并未提供相应销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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