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新规 开发商不保修商品房最高罚3万

2013年06月28日 10:08   来源:现代快报   马乐乐

  房子渗水、管线故障、设备安装不到位……商品房有质量问题却常被开发商推诿。对此,日前公布的《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应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果开发商不维修,将会面临2万~3万元的罚款,新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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