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深圳南天一花园业委会状告开发商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天一花园的架空层、两幢配套小楼权属之争已经历时11年,此次庭审将给这场“小楼之争”最后判决。
架空层、配套用房被出租
南天一花园是深圳市城建集团(以下简称城建集团)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发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小区西端有两栋小楼,规划为“居委或社区管理机构”。自1993年起,城建集团将小区红线内三栋大厦底层的架空层和面临百花三路1514.41平方米的两栋配套小楼作为商铺对外出租,并于1995年以“业主”身份办理了《房屋租赁许可证》,当时的市国土房产局于2003年向开发商颁发了23本《房地产证》。
南天一花园业委会于2001年11月开始进行追索架空层及两栋小楼出租所得的维权活动,并从此开始了维权苦旅。行政诉讼之后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之后紧跟着行政诉讼,期间还数次因为原告“主体不适格”法院不受理,从区法院、市中院至省高院,业委会在此之前已经和开发商过堂20次——时至今日,业委会走进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第21次开庭。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