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答复:广东未发现补碘过量 下调盐碘浓度后碘营养水平更趋合理
昨日,广东省卫生厅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表示,现阶段广东未发现存在补碘过量的问题。2011年下调盐碘浓度后,广州市普通成人碘营养水平更趋合理。
然而,省政协委员刘思德对“未发现补碘过量”提出质疑,他说,广东地区并不缺碘,食用加碘盐反而容易导致碘摄入过量,引发甲状腺疾病。刘思德建议,不该“一刀切”销售加碘盐,应由市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今年两会期间,广东省政协委员梁志鹏提案指出,中国于1995年强制施行“全民食盐加碘”,2000年在全国进行了抽样调查与监测,结果表明已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性目标。但时隔十多年后的今天,“仍坚持推广千篇一律地全民使用加碘盐,不缺碘的变成了高碘人群,有些地区群众甲状腺疾病的发病率大幅攀升,状况令人担忧!”他建议,在非缺碘地区和碘过量地区比如沿海地区应限制供应加碘盐。
昨日,广东省卫生厅对梁志鹏的提案进行了答复,其中表示,广东历年监测结果显示,现阶段人群碘营养整体处于适宜水平,未发现存在补碘过量问题,未发现高碘性甲状腺问题。
从我国1978年采用“食用加碘盐”防治碘缺乏病以来,历史上加碘盐浓度已经于1979年、1994年、1996年、2000年、2011年调整过5次。2011年下调盐碘浓度后,广州市普通成人碘营养水平更趋合理。
根据省卫生厅2012年对广州市居民的调查结果显示,盐碘均值27.3mg/kg,成人和孕妇的尿碘中位数分别为166.0μg/L、137.0μg/L。可初步认为目前实行的盐碘标准是适合广州市普通人群的碘营养状况,但孕妇碘营养水平出现偏低,可能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造成影响。
省政协委员:广东不缺碘
在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曾提出广东地区加碘盐问题的省政协委员刘思德,昨日对提案答复中提到的“未发现存在补碘过量”的问题表示质疑。
“广东大部分地区的水和食物并不缺碘,这些地区的食盐根本不需加碘”,他说,近十几年来,随着强制推行加碘盐,甲状腺疾病数量激增,其中,甲状腺癌增长速度惊人,“45岁以上的成年人,经过体检发现甲状腺结节的比率非常高”。
刘思德说,香港、台湾、澳门等地区,以及东南亚等国家的气候环境和饮食习惯与广东相似,但这些地区都没有强制加碘盐,这些地区的甲状腺疾病发病率也较为平稳。
刘思德介绍,提案答复中大多以儿童尿碘浓度来作为衡量标准,而现在碘摄入过量的大多是45岁以上的成年人,据了解,广东省内分泌协会曾在2006年~2010年做了一次调查,显示在湛江等沿海地区,食用自带非碘盐的居民尿碘正常,而使用加碘盐的居民尿碘出现超标。
刘思德建议,首先不能再“一刀切”式地销售加碘食盐,应该提供加碘盐和非碘盐供消费者选择,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食用哪种盐,“政府应该给公民选择,不能剥夺人们购买非碘盐的选择”。同时,在现行政策下,广东可以率先在加碘盐包装上注明“碘摄入过量可能会危害健康”,对消费者起到提醒作用。
甲状腺癌从前罕见
现在每周有四五例
“10年前,一个月一个科室只能见到一两例甲状腺癌,一年也就10来例”,南方医院普外科专门负责甲状腺手术的赵东辉教授证实了甲状腺疾病激增的说法。他在临床的体会是,现在每周都会有25~30台甲状腺疾病手术,其中甲状腺癌手术四五例之多,一年下来甲状腺癌的病例数百例之多。
赵东辉教授说,服用加碘盐是否与此相关,他不能做出判断。不过他明确表示,“广东不缺碘”,就目前的数据可知,碘摄入过量会增加甲亢风险。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内分泌代谢科高方教授表示,在国外,一般是根据市民自身的尿碘含量来补碘,而不会采用强制销售加碘盐这样的方式。
买非碘盐要医院证明
省卫生厅表示,省盐业部门已在全省各地共设立了430个非碘盐专卖点,特殊人群凭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能很方便地购买非碘盐;并对孕妇和哺乳妇女提供专用加碘食盐。
刘思德表示,普通市民目前要买非碘盐十分麻烦,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才行,很多普通市民为了购买无碘食盐,跑到邻近的香港购买。文/记者王鹤 通讯员张其明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