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人们一提起“偷渡”,往往指内地人冒着危险偷偷前往境外。如今,也有一些外国人开始向我国悄悄“偷渡”。
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有个别“蛇头”(组织偷渡的人)大量组织、运送东南亚国家的偷渡者到深圳非法打工,并形成利益链。该院检察官、法学博士黄勇认为,在出现用工短缺的情况下,这一动向格外值得关注。
偷渡客冒险到深圳“淘金”
偷渡,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是偷渡犯罪。深圳是偷渡犯罪的多发区。在这里,犯罪分子组织境内人员向境外偷渡或者组织其他国家人员过境偷渡很常见,但组织东南亚国家人员偷渡到深圳非法打工,却是近年来出现的犯罪新动向。
黄勇博士称,这些偷渡打工者在本国收入很低,深圳每月逾千元的收入,是其原有收入的几倍,足以诱使其冒险。而对于制造业企业而言,用较低的工资报酬,且不用缴纳“五险一金”(“五险”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种保险,“一金”指住房公积金),就能雇到“老实听话、干活卖力、从不抱怨加班加点”的工人,这对部分挣扎在成本线上的企业颇具诱惑力。因此,“供需双方均有一定的市场需求,是出现该类案件的现实基础。”
黄勇博士说,偷渡犯罪扰乱了边境管理与安全,给国家安全带来隐患,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继走私军火、毒品、色情行业、赌博之后的第五大国际性犯罪。在我国刑法体系中,专设了“妨害国(边)境管理罪”一节,规定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偷越国(边)境罪等罪名。
2010年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已对妨害国(边)境管理案件135名相关被告人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