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15日讯河南日报报道:(记者胡巨成 通讯员董王超)“报告宋局长,我是罗山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许朝地,今天我院组织执行农行罗山县支行申请执行周传豹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我们已到达执行现场,请指示。”“开始执行!”8月13日上午,随着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宋海萍在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的一声令下,罗山县法院参与执行的法官立即开始执行行动,30分钟后顺利执行完毕。
这是全省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自去年9月成立以来首次联合行动,省高院、信阳市中级法院和罗山县法院领导在三级指挥中心坐镇指挥,随时协调前方法官的执行行动。
据悉,该指挥系统旨在以执行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为核心,建立与执行联动单位信息共享的执行指挥中心工作系统,对辖区大案要案和重要执行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和协调,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处置突发事件,提高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
当日上午10时,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准备就绪,执行人员通过单兵音像设备,全程与省、市、县三级执行指挥中心保持语音和视频联络。
省高院副院长年万红说,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是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重点。首次在信阳现场执行,音频通畅,图像清晰,安排到位,是一次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单兵设备系统指挥执行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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