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再拨2500万用于汕头等4市救灾复产

2013年08月22日 18:52   来源:南方日报   卢轶
    笔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继8月17日紧急预拨第一批省级救灾资金7000万元,20日,省财政再次预拨2500万元用于汕头、江门、潮州、云浮等4市救灾复产。

    受强台风“尤特”和“8·16”强降雨影响,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徐少华常务副省长在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给予受灾地区资金支持,安置好受灾群众生活,继续抓好救灾工作,防止因暴雨产生新的灾害。邓海光副省长亲自带队赴有关市视察灾情,督导救灾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8月17日省财政紧急预拨省级救灾资金7000万元,其中茂名、阳江、湛江等3市每市1000万元,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肇庆、清远、揭阳等8市每市500万元。

    8月20日,省财政再次预拨汕头、江门、潮州、云浮等4市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500万元,其中汕头市1000万元,江门市、潮州市、云浮市各500万元,由各市统筹安排用于抗洪救灾复产工作。至此,全省共15市获得了省级救灾资金的支持。

    

(责任编辑:武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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