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采伐许可证 屯昌农民砍了自家林木被判5个月

2013年08月22日 06:31   来源:海南日报   洪宝光 胡续发 胡娜陈静

  屯昌县一农民因没有申报,砍伐自家种植的林木,被屯昌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0年7底,王某在没有办理任何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雇人砍伐自己种植在国营中坤农场晨星分场南味岭漫坡园的537株马占相思树,准备改种经济价值更高的橡胶树。

  可是王某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这一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今年7月11日,屯昌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滥伐林木罪。经屯昌县林业局技术鉴定:被毁坏的537株马占相思树为幼树。

  法官表示,林木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国家严格控制森林的年采伐量。因此,即使是农民自家种植的林木,当采伐达到一定数量时,应事先办理相应的采伐手续。违反国家森林法规无证滥伐自有林木,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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