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在南宁试运行

2013年08月27日 06:45   来源:南国早报   赖武慧

  小事故快速处理 交通才会变畅通

  8月26日,轻微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在南宁市四城区试运行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赖武慧

  南宁保险行业协会与南宁市交警支队日前联合发布了《南宁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9月1日起,南宁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正式实施。

  8月26日,是快速处理机制试运行的第一天,南宁市机动车辆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在试运行中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处理?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车主感受

  撤离路面,只用了5分钟

  26日上午1时许,车主蒋先生对南国早报记者讲他对“快速处理”的感受——从出险到撤离现场路面,他们只用了5分钟。

  当天上午11时许,在埌东车站路段,蒋先生与罗先生的车辆发生了轻微碰撞。事故责任很明确,罗先生的车在变道时刮碰了在前直行的蒋先生的车,应负全责。考虑到事发路段车流多交通压力大,一旦坚持在原地等候处理,势必会造成交通拥堵,于是二人商量,先拍照取证尽快撤离现场,到附近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进一步协商。

  撤离到附近的高速路口,二人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险时获悉,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和江南区四个城区范围内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每方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内、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快速处理机制,可到附近的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处理。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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