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家三母子身陷32宗借贷官司 欠债金额共计约1.8亿

2013年08月29日 17:30   来源:羊城晚报   

↑普宁新××广场已经停工半年多

↑普宁高××公司门前曾挂讨债横幅,墙上贴满讨债条(受访者供图)

位于深圳罗湖的高××珠宝交易会所内部装修豪华(官网截图)

↓普宁新××广场招商广告牌已褪色

  诱人的高息难讨的巨款

  每次靠近它,杨颖的心就堵得慌,尤其是看到它金碧辉煌的外观、装修奢华的内部。

  它是深圳市高××珠宝艺术品交流中心有限公司(下简称高××珠宝公司)的珠宝交易会所。2010年11月,杨颖借给高××珠宝公司2500万元,为期3个月,但快三年了,不仅未收到原定的利息,本金也没要回。

  高××公司法人代表是揭阳人邹乙。最近,杨颖把邹乙、其母邹甲、其弟邹丙告上了深圳福田区法院,他们三人均是借款合同的连带担保人之一。而杨颖发现,不止她一人状告母子三人欠债不还。

  记者在深圳市各法院查询到,2011年-2012年,邹甲、邹乙、邹丙或他们名下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上法院一审案件达32起,其中可查询到标的额的14宗共计约1.8亿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另外4个暂未采取法律手段的债权人,6笔借款达2.0125亿元,迄今也未收回本金。

  近年来,民间借贷活跃,纠纷如影随形。邹甲、邹乙、邹丙,普通的母子三人,筹资数亿,背后是怎样一个“江湖”,巨额债务又如何化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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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息承诺

  85后杨颖说自己并不是富二代,只是父母辛苦一辈子攒了一点钱。

  2010年10月,她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邹甲、邹乙、邹丙母子三人。他们称,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借钱。当时杨颖拿着父母一辈子的积蓄1000多万元找投资。

  杨颖朋友公司专门做投资,此前曾帮邹乙做过一笔搭桥借款,邹乙及时还款并兑现了高利息,彼此有一定的信任基础。加上对方称只借几个月,而且给予高回报,杨颖决定试试。

  她与朋友一起到位于深圳罗湖的高××珠宝公司考察。该公司有一个珠宝交易会所,占了一栋商住楼的头两层,面积近5000平方米。“那会所仿佛宫殿,内部装修奢华、大气,橱窗内摆放着各色珠宝,闪得人发晕。”杨颖感觉震撼。

  在东莞大岭山,邹丙名下有一个农贸综合市场,在汕尾陆河有一个灵芝厂,邹乙在普宁还有一个政府大项目——新××大酒店城市综合工程。一轮考察下来,杨颖与朋友觉得他们母子三人是干大事的。

  两人商量后,觉得借款周期短,违约成本高,放贷风险可控,于是凑了2500万元以杨颖个人名义借给高××珠宝公司,11月签的借款合同。注册资料显示,当时该公司股东为邹乙、邹丙和深圳市高××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高××投资公司,当时股东为邹乙、邹丙)。

  根据杨颖提供的借款合同显示,双方约定借款月息为1.62分,借款期限为3个月,逾期未归还每日罚息0.8分。“当时私下承诺给月息5分,2500万元3个月利息为375万元。合同上月息1.62分,是为使合同合法,因为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利率4倍。”

  在杨颖之前,深圳商人林达借钱给邹丙百分百占股的东莞市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东莞力××置业公司”),金额更高为5800万元,借款期限4个月,书面合同许以月息2.4分。“私下承诺月息记得也是5分,4个月光利息就1160万元。”

  杨颖与林达均说,所谓月息5分,只有口头承诺,并没有书面合同。记者追问怎么保证兑现?两人说,“这是民间借贷的行规,全凭彼此信任办事。”  

  不过,杨颖与林达期许的高回报落空了。2011年2月,约定的还款到期后,邹乙、邹丙却一直没有归还本金,迄今为止没有支付一分利息。“今年以来,我甚至联系不上邹乙、邹丙本人了。”这让杨颖与林达心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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