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在加强现有公厕管理的同时,兴起一批新的厕所,并将15类公共场所的厕所纳入公厕范围向社会开放,以期较好解决如厕难问题。
市城管部门回应“在便器外便溺罚款100元”规定:
处罚不是目的不会装摄像头
昨日,市城管局举办了关于《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的新闻发布会。据悉,该立法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深圳将在加强现有公厕管理的同时,兴起一批新的厕所,并将15类公共场所的厕所纳入公厕范围向社会开放,以期较好解决如厕难问题。
除了城管部门建设和管理的市政公厕,本次立法明确将公交场站、口岸、地铁、火车站、机场、文体旅游设施、医院、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业设施、金融电信营业网点、加油站、旅游景点、机关单位对外开放区域等15类公共场所配建的厕所列入公厕的范畴。
全市公厕管理要实现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环境协调、管理规范的目标,至2020年规划新建公共厕所827座,全市公厕数量增加至3417座。全市公厕免费开放,其中中心城区市政公厕一般每天不低于16小时,部分繁华区域的24小时开放。
此外,对于市民关注的女厕位数量问题,《深圳市中小型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设计规范》中明确应适当增加女厕的厕位数量,其中商业街、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男女厕位比应为1∶2~1∶3。
另悉,最受市民热议的,当属“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关于“在便器外便溺罚款100元”的内容,人们形象地把这个规定戏称为“尿歪罚款”。在征求意见阶段就颇多争议的这项规定即将实行,但操作性并不强。其一,因为厕所是个私密的场所,不可能安装摄像头监控人们尿歪与否;其二,即便有人因为故意尿歪而被发现,公厕管理员没有执法权,不能对违规者进行罚款。
深圳市环卫处袁宏伟科长昨日表示,设立“在便器外便溺”处罚的本意是禁止在厕所内随地便溺,其目的不在于处罚,主要是用来警示和教育,更多的是规范大家的行为,倡导文明。
深圳城管部门明确表示,目前这一处罚主要是约束教育,并不会真的装摄像头取证。(记者黄明钢深圳大学实习生冀静波)
先前报道
《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拉尿拉歪了罚款100元市民质疑“谁来监督”
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局获悉,《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八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将对在便器外便溺者进行处罚,罚款100元。
制作全市公共厕所电子地图方便查询
上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市主管部门应当制作全市公共厕所电子地图和宣传手册,方便社会公众通过公共电话服务平台、手机、电脑等方式及时查询公共厕所位置。”
第十九条规定:“产权单位应当在公共厕所醒目位置公示开放时间、卫生质量标准、管理责任人、监督电话等维护管理信息,便于公众监督。”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公共厕所的产权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引导标识或者公示相关信息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罚款。”
无公厕人流量密集区域应设活动公厕
办法规定,在难以建设固定式公共厕所且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所,区主管部门应当因地制宜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保洁服务。举办大型文化、公益、商业等活动时,现有公共厕所不能满足公众用厕需求的,举办单位应当临时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保洁服务。
在公厕便器外便溺罚款100元
《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共厕所应当文明使用,禁止以下违法行为:(一)在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刻画、乱张贴;(二)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三)向便器、便池、粪井内倾倒污物和废弃物;(四)在便器外便溺。”其中,“在便器外便溺”被市民理解为拉尿拉歪了。
《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文明使用公共厕所的,由区主管部门处100元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就是市民所说拉尿拉歪了要罚款100元的依据。市民质疑,想法很好,可谁来监督这一现象?(深圳晚报记者黄明钢深圳大学实习生冀静波)
深圳公厕尿歪将被罚款100元市民:非故意也要罚?
吸烟、吐痰等行为也将被罚,有市民质疑:不是故意尿歪也要罚?
记者从最近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并将从9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将深圳市的公共厕所分为市政公共厕所、社会公共厕所和协议公共厕所三大类。
此外,对于在公厕内乱涂乱画、吸烟、吐痰以及便器外便溺等行为,有关部门将处以100元罚款。公厕产权单位擅自收费、停用或拆除公厕的,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有市民质疑办法出台后,如何进行监督与执法,让相关规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协议公厕”解百姓内急
深圳是国内市政公厕比例最低的城市之一,在街头极少能见到市政公厕,不少外地人来到深圳最大的感受是“如厕难”。本次出台《办法》便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
《办法》将由城市管理部门投资建设和维护,或者由相关单位按照城市规划配套建设后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维护的公共厕所称为市政公共厕所;而公交场站、口岸、地铁、火车站、机场、文体旅游设施、医院、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业设施、金融电信营业网点、加油站、旅游景点、机关单位对外开放区域等公共场所的公厕称为社会公共厕所;此外,深圳市城市管理部门还将与有关单位签订厕所服务协议,让后者内部厕所对外开放,即为协议公共厕所,将会对这部分厕所内部进行改造升级,达标后对外开放。
《办法》确定市城市管理部门是公共厕所的行政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公共厕所管理的责任主体。《办法》还要求合理设置男女厕位比例,适当提高公共厕所中女厕位数量。
记者了解到,多年来,深圳一直在逐步推进社会公共厕所向公众开放,但是社会公共厕所“在服务时间内开放”的规定,让公众不时就被“拦”在厕所门外。而协议公厕是个新生事物,深圳以前从未尝试过,面临着业主的心理抉择、配套的人员管理、厕所的改造升级和开放时间如何设置等难题。
“在便器外便溺”属违法
新出台的《办法》对于不文明使用公共厕所的行为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在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刻画、乱张贴;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向便器、便池、粪井内倾倒污物和废弃物;在便器外便溺。
根据《办法》,这些不文明使用公共厕所的行为,将由区主管部门处100元罚款。
对此,市民沈小姐表示:“深圳市此前曾出台禁烟条例,但是实施很多年了,却没有开出一份罚单,现在厕所内不准吸烟也面临一样的问题———怎么落实罚款?违规行为如何界定?”
而市民蒋先生则质疑称:“尿到外面我不是故意的,也该罚?”
具体新规
开放时间
公共厕所对社会公众完全免费开放,社会公厕应当在其所属公共场所的服务时间内开放,协议公厕所应当设立明显的图形标志和引导牌,在服务协议约定时间内对外免费开放。
活动公厕
公共厕所建设应当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安装节能照明系统,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在难以建设固定式公共厕所且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所,区主管部门应当因地制宜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保洁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厕所规划用地、用房或者改变其用途,不得阻挠已规划的公共厕所的建设。
查询系统
市主管部门应当制作全市公共厕所电子地图和宣传手册,方便社会公众通过公共电话服务平台、手机、电脑等方式及时查询公共厕所位置。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或者拆除公共厕所,不得破坏公共厕所及其附属设施因设施故障等原因确需临时停用公共厕所的,产权单位应当公示停用时间,并及时维修。
擅停处罚
公共厕所的产权单位收取费用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开放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罚款。擅自停用公共厕所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恢复使用,每擅自停用一天处500元罚款;擅自拆除公共厕所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重建,处2万元罚款,逾期未重建的,处5万元罚款。(羊城晚报记者宋毅)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