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国庆节开始实施 隐形收费将透明

2013年09月02日 16:42   来源:羊城晚报   刘星彤

图/全景

广东决策研究院旅游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劳毅波

南湖国旅·西部假期策划推广中心副总监苏峰

中国国旅广东公司出境部副总经理张杨

广之旅市场推广中心总经理温前

本期嘉宾

  广东中旅常务副总经理

  王军

  文/羊城晚报记者 刘星彤

  新《旅游法》(以下简称新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备受关注的,莫过于关于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规定。业内普遍认为,新法将使得此前旅行团中的购物、自费、小费等隐藏项目走向公开透明,从而杜绝存在已久的零负团费等不合理现象,而新法最终将促使旅游产品品质得到全面提升。

  基于新法即将实施,从直观变化来看,旅游市场即将掀起一轮全面涨价风潮。哪些地方涨幅最大?涨价后的行程和原来有何不同?性价比是否有提升?游客将如何度过游价上涨的过渡期?

  本期,几位旅行社有关负责人及旅游策划专家将与大家分享他们的见解。

  【观点】

  焦点:新《旅游法》实施对旅游市场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有何利弊?

  焦点:新《旅游法》针对零负团费、旅游购物欺诈等问题给出了相应对策,旅行社若严重违约侵犯旅游者权益,还需支付旅游费用1-3倍的赔偿金,惩罚力度前所未有。如此严厉的新法,执行起来是否更加复杂?

  苏峰:新法将引导市场更多关注旅游产品价值

  新法的总体立法精神是希望通过规范化以引导旅游行业,必将对整个行业产生极大的正面影响。首当其冲就是旅游价格更加透明化,新法旨在引导市场更多地关注旅游产品的价值而非价格,而此前,消费者一向更关心旅游产品的价格。

  在价格透明的前提下,所有经营者站在统一起跑线上,原有牺牲一部分消费者利益的不规范行为将被杜绝,旅游市场的一些顽疾可能随之消失,尤其是因购物引起的“头号纠纷”将逐步减少。

  王军:使旅游竞争集中在服务品质上

  新法实施后的线路将是无自费、无小费、无购物点的产品,体现“一价全包”的特点,价格将有整体的调整。

  新法实施将让低价团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今后旅游市场的竞争将集中在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上。

  温前:新法对旅游界顽疾下了重药

  新法对旅游界一些现有顽疾下了很重的“药”,尤其是针对零负团费及购物回佣的两项规定,将起到清理市场环境的正面作用,同时对导游权益也是极大的保障。从消费者感受来说,旅游产品的平均品质将更高。

  张杨:导游服务会更好

  新法带来的最大改变是指定购物点被全面取消,从而导致的价格上升。旅行社将按照新法规定更改行程,购物点及自费项目将被明确写入行程,行程内容将比以前更丰富。而对导游来说,压力减小,服务会更好。

  劳毅波:未约束旅游电商,新法存在滞后性

  应该看到,新法对传统旅行社约束之外,对于非传统旅行经营范围的电子商务领域并未涉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温前:不能光靠法律,媒体应引导成熟消费理念

  新法实施的效果要看执法的力度,是否有专门机构去跟踪曝光。新法对杜绝不规范旅游操作会有一定的助推力,但不能指望一部法解决所有问题。除旅行社的执行,还需媒体的引导和深层解读,帮助消费者树立更成熟的消费理念。

  苏峰:原有旅游监管体系仍将发挥作用

  新法进一步提高了违法成本,必将对不规范行为起到制约作用。广东省本身有较全面的旅游监管体系,有多种渠道可供消费者进行快速维权。

  劳毅波:游客也应自行约束不文明行为

  新法固然对旅游经营者加以严格的调整及约束,但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应对市场价格有更好的判断,认清低价团的真实面目,而不是发生争议就将矛头一味指向经营方。相比对旅游企业的种种约束,新法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约束仍有欠缺。

  【预测】

  焦点:新《旅游法》实施后,出游价格将迎来不同程度的上涨,如何理解涨价表象背后的本质?消费者能否接受团费上涨?

  温前:直观价上涨,实际出游成本未涨

  涨幅依业务市场板块不同而有所不同。欧洲游变化不大,尤其是北欧、南欧、东欧等不存在自选项目的地区,只是提前支付导游服务费而产生的价格微调。泰国因原本自费及购物项目较多,今后将会分开不同梯级的产品,玩法会更加多样。

  值得关注的是,新法实施后,从前的隐性费用显性化,旅游产品的直观价将会升高,但实际出游成本并未上涨。举例来说,以前在行程结束时才补交的导游服务费,今后将正式打入团费;自费加点部分的操作会更规范,今后将经典内容收入行程,通过提前集中采购,反而比以前临时增加项目划算。以西欧博览游为例,塞纳河游船、铁力士雪山、佛罗伦萨及特色当地餐四个热门项目,以前自选总价需205欧元,约合人民币1700元,今后打包价只需1300元。

  苏峰:省内低端产品将现颠覆性上涨

  总的来说,珠三角市场本身已相当成熟,越高端的产品越是通过规模采购来降低成本,倚赖购物点实现的低价在降低团费中占比极小,因而广东市场总体的涨幅是合理的。如欧美长线游的涨幅在10%以内,甚至有些产品在新法执行后也不会有太大变化。

  由于以往通过增加购物点来降低团费从而导致的不合理低价现象更多出现在省内游,新法对省内游的价格影响最大。如,通过取消指定购物场所,原本成本在100元、从前卖29元的某省内游产品,新法执行后可能回归到109元,对这部分省内游产品来说,涨幅是颠覆性的。

  张杨:出境游涨价后性价比更可观

  预计欧洲游将上涨约三四千,东南亚、韩国平均上涨一两千。不过,涨价后的产品将自费景点全部包含在内,旅行社还会力所能及地赠送当地项目或进行酒店升级,实际上性价比更高。

  从市场接受度来看,涨价后的出境产品和大众目前的消费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一些游客可能会承受不了,特别是老人家及工资收入不高的人群。预计需要至少半年以上的过渡期。

  王军:“一价全包”团不必再因进购物点影响心情

  新法实施,对主打纯玩线路、品质团、高端产品的欧美长线游及以自由行为主的海岛游冲击并不大。受取消购物点影响较大的泰国、韩国预计会上涨四到五成,但游客在行程中无需额外花钱,更不会再因为进购物点影响心情,实际算下来还是划算。

  劳毅波:旅游价格不可比性拉大

  在新法执行后,由观光需求向度假及各种主题性需求转变,旅游价格的不可比性势必拉大。

  【争议】

  焦点:境外行程中安排的购物点一直颇受中国游客喜爱。新法取消了指定购物场所,对游客是好是坏?

  劳毅波:对以购物为主要目的的游客是坏事

  有些人参加出境游,有百分之六七十的目的是去购物,观光及餐饮消费只是陪衬,取消指定购物场所对这部分游客来说可能是坏事,但总的来说影响不会太大,旅行社还会有相应的购物安排。

  苏峰:仍会尽量满足游客

  新法不是不去购物,而是取消了有提成及回扣给相关组织机构的指定购物场所,以广州游为例,北京路、上下九这样的步行街还是可以去的,旅行社仍会尽量满足游客。

  温前:购物点拓展到商务区,选择更宽

  不能去指定购物场所,主要目的是打击回扣。购物是游客的权利,旅行社必然为其提供购物机会,遵照新法精神,虽不能再去指定的某商店,但可以到周边商业区,应该说选择会更宽。

  王军:增加自由活动时间保证购物需求

  以前的购物点作为行程的一部分,方便了游客为亲友带手信,取消指定购物点后,旅行社将在行程中适当增加自由活动时间,让游客能够自行安排在市区购物。

  【提醒】

  焦点:新《旅游法》实施后,参团时要注意什么?

  温前:牢记第三十五条“护身符”

  新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旅游者的保护非常到位,应牢记。即: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的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王军:游客应尽文明旅游的义务

  对游客来说,除了有享受旅游的权利,对于出游过程中所需尽的义务,新法也有规定,因而游客有文明旅游的义务,尤其是在境外。

  张杨:提早报名获得实惠

  除了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最好尽量提早一些,不少旅行社都会推出“前五名优惠让利”等措施,提早报名可带来一定的实惠。

(责任编辑:袁霓)

商务进行时